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加入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代销行列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加入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代销行列"/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公告文本模板,用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增加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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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
"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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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信息"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慎评估,决定与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肯特瑞”)签订代销协议,授权京东肯特瑞作为公司旗下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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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销机构信息"
1. "机构名称:"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 "机构地址:" [京东肯特瑞地址] 3.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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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销产品信息"
1. "基金名称:" 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 3. "基金类型:"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4. "份额类别:" B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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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销业务范围"
京东肯特瑞作为代销机构,

相关内容: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肯特瑞”)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4月8日起,京东肯特瑞开通本公司旗下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公司网站:fund.jd.com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34,场内简称:银华鑫锐)、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22,场内简称:银华鑫盛,扩位证券简称:银华鑫盛LOF)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对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基金的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4、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

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8日起,增加华金证券为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注:华金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华金证券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发布于 2025-06-2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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