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
一、重要提示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本公告所涉及的信息,未经本公司的确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传播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误导。
二、事件概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编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事件详情
1. 违规行为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本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违规行为一的具体描述;
(2)[违规行为二的具体描述;
(3)[违规行为三的具体描述;
2. 违规行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1)[违规行为一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违规行为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违规行为三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一的具体内容;
(2)[行政处罚二的具体内容;
(3)[行政处罚三的具体
相关内容:
1.
2015年8月24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5004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临2015-069号公告)。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72号)(详见公司临2015-073号公告)。
2016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26号),原文如下:
当事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华泰证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华泰证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华泰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华泰证券对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或者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或者缺乏有效控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至调查日,华泰证券有455个使用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61个使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同花顺系统)接入违规交易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
华泰证券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18,235,275.00元。
华泰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19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102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HOMS系统及同花顺系统接入账户历史委托、成交数据记录、华泰证券说明、佣金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