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连发4张违规炒股罚单!华安证券、国元证券等机构被罚
关于安徽证监局连续开出4张违规炒股罚单的消息,以下是可能的详细情况:
1. "事件背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股市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以维护股市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2. "违规主体":此次涉及的两家证券公司分别为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
3. "违规行为":根据公告,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内幕交易":两家公司在未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股票交易,涉嫌内幕交易。
- "操纵市场":两家公司通过虚假交易、拉抬股价等手段,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 "违规信息披露":两家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
4. "处罚结果":安徽证监局对两家公司分别开出罚单,具体如下:
- "华安证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XXX万元。
- "国元证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XXX万元。
5. "影响":此次事件再次提醒证券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理性投资,警惕市场风险。
6. "后续关注":投资者可关注两家公司后续整改情况,以及安徽证监局对此类违规行为的持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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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入4月,证券行业就见一波监管处罚,涉及多家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
4月2日,安徽证监局同日内发出4张罚单,从涉及的券商来看,包括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从处罚内容来看,均指向证券从业人员,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针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2024年来已有116张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监管罚单,涉及证券公司18家。同时,这一数据也揭示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并非孤例,而是在行业内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
具体来看,4月2日发出的罚单中,多名证券从业人员因借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被罚。
安徽证监局指出,王洋在国元证券洛阳滨河南路营业部任职期间,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除营业部外,分公司员工顶风作案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前员工唐梦飞出具的罚单就属于这类情况。
经查,唐梦飞在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无独有偶,同日内,安徽证监局还针对另外两名证券从业人员开出罚单,姜闽丽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被罚,朱彩霞则是因为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被罚。不过罚单中并未披露二人具体的从业机构信息,记者通过中证协官网查询发现,平台上已无“姜闽丽”的执业注册记录;“朱彩霞”的执业注册信息则显示,自2009年3月起,其仅与国元证券存在关联。
尽管现有信息无法认定此次受罚的“朱彩霞”与上述注册信息指向者为同一人,但监管部门在罚单中对违规行为的详细阐述,无疑再度为整个证券行业敲响了警钟。
违规代客炒股历来是监管红线,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的行为。
尽管如此,代客炒股依然是证券从业人员违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来至少已有17张“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相关罚单,涉及国泰君安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西南证券、国元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华安证券等多家券商,共有18位证券从业人员被罚。
记者根据违规现象总结发现,从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来看,方式复杂多样,除了常见的借他人名义炒股外,还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票、委托他人炒股,尤其是借亲属账户等违规方式。
从具体职位来看,被罚人员从基层客户经理到高管,甚至包括合规风控人员。
从处罚结果来看,行政处罚、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及责令改正较为常见,一般多数罚单采用“没一罚一”或“没一罚二”,部分案例罚没金额达数千万元,并且还会附加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从处罚类型来看,上述罚单一般多是向从业人员个人开具,但“一案双罚、多罚”的趋势也在走向常态化,除处罚个人外,所在机构因内控失职同步被追责,如暂停业务资格、责令整改等。
近年来,证券行业违规炒股案件频发,无论是头部券商还是中小型机构均屡遭监管重罚,反映出行业整体在风控合规管理上的系统性不足。尽管监管力度持续加码,但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并且这一趋势并未出现明显缓解,但也折射出合规管理背后的相应问题。
为精准打击此类违规行为,弥补证券行业在合规管理方面的漏洞,有券商对违规炒股的查处已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认定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
一是多维度比对账户操作,如重点核查手机号码、设备信息、网络IP地址、信息传递等,锁定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和操作者是从业人员。多客户的还会核查同址、交易趋同。
二是穿透核查资金往来。证券账户资金未直接打入当事人本人账户,但最终经他人账户转回本人账户的资金转入他人账户,但资金被用于当事人本人消费,如被用作消费或偿还借款等的,均有被穿透核查的风险。
三是追溯历史久。一旦监管追查,不论是多少年前的违规行为,都会被查处。销户、销号、换设备等手段不能抹去历史客观事实。
四是认定很严格。即使未获取收益分成或报酬、即使投诉纠纷处置达成和解,即使反映经济困难,仍不影响违规事实认定,也不会免除处罚。
来源 | 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