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破获一例网络虚构交易量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
北京查处一例网络虚构交易量案,这是我国监管部门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维护和规范。以下是对该案件的简要分析:
一、案件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市场日益繁荣。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我国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二、案件情况
此次查处的网络虚构交易量案,涉及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经调查,该公司通过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具体表现为:
1. 虚构交易量:该公司在多个电商平台发布虚假交易信息,夸大产品销量,误导消费者。
2. 虚假宣传:该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夸大产品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
3. 违规经营:该公司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络经营活动。
三、案件处理
针对该案件,北京市监管部门依法对“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具体措施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该公司通过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得的违法所得。
2. 罚款: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以警示其他企业。
3. 撤销许可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该公司相关许可证,禁止其从事网络经营活动。
四、案件意义
此次案件查处,体现了我国监管部门对网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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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查处的一起网络经营者虚拟交易量违法案件显示,一户商家利用网购平台销量合并计算漏洞,通过刷单制造出“爆款”假象,被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在某电商平台一户商家的商品展示页面,一款领夹麦克风已被“疯抢”10.5万余件,但商品评价仅有404条,此现象引起市场监管部门质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与电商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发现涉案商品实际交易量不足千件。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商家将某品牌领夹麦克风主商品拆分出“配件”链接,再将“配件”设置为单价0.21元、起购量9524件的商品,使其单笔总价达到2000.04元。随后将此“配件”链接分享至微信群,并设置2000元优惠,群成员以实际每单0.04元的超低价完成购买。最终,通过11次闭环式刷单,累计虚增了104764笔交易。
网络平台商家在关键数据上“动手脚”,既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最终,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商家作出处理。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压实主体责任,严守法律底线。消费者网络购物时,务必保持理性,对短期内销量激增、评价雷同或过度美化的商品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刷单返利”等诱导性信息,应综合参考多维评价信息,理性作出消费决策。(记者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