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详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业务指南全面解读

上交所详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业务指南全面解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是为了帮助拟上市公司了解和操作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流程。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指南内容,但请注意,具体指南可能会有更新,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 一、适用范围 - 指南适用于拟在科创板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 指南规定了发行上市审核系统的使用方法、流程和注意事项。
### 二、系统注册与登录 1. "注册用户":拟上市公司需注册用户账户,并填写相关信息。 2. "登录系统":注册成功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 三、发行上市审核流程 1. "提交申请":拟上市公司根据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通过系统提交。 2. "审核进度查询":用户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审核进度。 3. "审核意见回复":针对审核意见,拟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4. "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公司将获得上市资格。
### 四、申请材料 - "基本信息":公司概况、组织架构、主要股东等。 - "财务报告":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 "业务与技术":公司主营业务、技术特点、研发能力等。 - "风险因素":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 五、系统操作指南 1. "上传文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文件。 2. "修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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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3月15日,上交所发布《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保荐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的行为。

《指南》对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整个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指南》,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科创板相关规则的要求准备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办理相关事项,由保荐人通过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进行相关发行上市申请业务操作。

《指南》明确,对于保荐人通过系统提交的相关文件或信息,上交所视为已经发行人授权同意且保荐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进行了全面的核查验证。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文件前,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业务人员应进行自查,确保符合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执业资质的有关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符合执业资质要求的,上交所将不予受理发行上市申请。保荐人提交申请文件前,应对项目信息和项目申报文件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科创板相关规则的要求。

上交所审核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发送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自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审核机构通过系统向保荐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保荐人就审核问询问题的回复材料,将通过上交所网站披露。保荐人如认为拟披露的回复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的,可以提交豁免披露申请。但上交所审核机构认为豁免披露理由不成立的,保荐人应补充提供相关内容并予以披露。

保荐人提交首轮问询回复后,上交所审核机构认为需继续问询的,将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发送问询意见函。在发行上市审核期间,上交所审核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至指定地点接受当面问询。

保荐人完成上交所要求的相关事项、提交申请文件并预先披露后,上交所将安排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上市委员会同意发行人发行上市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在注册过程中,可通过上交所向保荐人进行进一步问询。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文件后,上交所将通过系统向保荐人转发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决定文件。

《指南》规定,上交所对发行上市申请不予受理或终止审核的,保荐人可在收到相关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复审申请。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保荐人撤回保荐终止审核的,不得申请复审。

发布于 2025-07-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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