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拳出击!某高管涉嫌短线交易自家股票,立案调查!
涉嫌短线交易自家股票,一旦被立案,通常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启动了对相关人员的调查。短线交易自家股票,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那么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审查。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和后果:
1. "调查启动":监管机构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以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 "暂停交易":在某些情况下,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涉事人员暂停交易,以防止进一步的违规行为。
3. "法律责任":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存在违法行为,涉事人员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 "罚款":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
- "禁止交易":在某些情况下,监管机构可能会禁止涉事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股票交易。
- "刑事起诉":如果涉嫌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刑事起诉。
4. "声誉损害":即使不涉及刑事起诉,涉嫌短线交易自家股票也会对个人的声誉造成损害。
5. "合规审查":公司内部可能会进行合规审查,以确保所有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面对这种情况,涉事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一个提醒,提醒所有投资者遵守市场规则,诚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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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交易事项违规,上市公司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例再添一例。
3月19日晚间,金陵体育(300651)公告,公司董事李剑峰于3月1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短线交易“金陵体育”股票,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及变动信息,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本次立案调查仅针对李剑峰个人,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包括复旦复华(600624)、甘化科工(000576)以及鸿博股份(002229)等多家上市公司相关方因短线交易事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收到了监管层的罚单。
为第三大股东
资料显示,李剑峰,男,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金陵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紫京城美食汇馆、紫京城美酒汇馆经营者,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
实际上,作为金陵体育董事长李春荣之子的李剑峰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也是实际控制人之一。
该公司三季报披露,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第一大股东为李春荣,持有上市公司2441万股,占比18.96%;第二大股东为李剑刚,持有上市公司2425万股,占比18.84%;第三大股东为李剑峰,持有上市公司2110万股,占比16.39%;第四大股东为施美华,持有上市公司337万股,占比2.62%。施美华与李春荣、李剑刚、李剑峰为一致行动人,与李春荣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这意味着一家四口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金陵体育于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其主营业务为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体育赛事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球类器材、田径器材、运动地面材料、全民健身等运动器材、场馆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等。
从经营业绩看,2021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47亿元,同比增加21.87%;净利润约2604万元,同比减少13.45%。2022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7亿元,同比增长5.1%;净利润2275万元,同比下降0.6%。
数月前刚刚被罚
值得一提的是,李剑峰此前就因为短线交易自家股票,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被罚款。
去年12月26日,金陵体育发布公告称,董事李剑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此前涉嫌的短线交易行为拟进行处罚。
告知书显示,经调查,2020年5月26日、27日李佳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20.56万股;2020年12月22日施美华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4万股。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李剑峰、李春荣、施美华按照前期上市公司发布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多次卖出公司股票,上述三人广发证券账户累计卖出金陵体育642.04万股;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李佳将前期长城证券信用账户买入的金陵体育卖出,累计卖出金陵体育数量20.56万股。
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李剑峰、李佳、施美华、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区间内违规成交股数为24.56万股,违规交易金额为717.4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李剑峰作为金陵体育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董事,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其本人、其女李佳、其母施美华、其父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导致李剑峰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因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近期多家公司被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相关方因为证券交易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例越来越多。
1月18日晚间,复旦复华公告,公司1月17日收到董事陈敏发来的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陈敏因涉嫌短线交易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此次立案所涉事项系对陈敏的个人调查,对公司日常经营没有影响。
1月31日晚间,ST熊猫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章奕颖通知,章奕颖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对章奕颖立案调查。
2月1日晚间,甘化科工公告,公司董事长胡煜鐄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胡煜鐄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影响胡煜鐄在公司的正常履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
此外,还有上市公司董监高因为亲属短线交易而领到了监管层警示函的案例。
2月10日,鸿博股份公告,公司获悉董事长、实控人毛伟之母亲何卫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多个交易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何卫萍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何卫萍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9.69万元,已全数上交公司。此后的3月17日,鸿博股份董事长毛伟因为此事收到了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责编:张骞爻
校对:杨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