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趟半途而废的送货之旅,意外“赚了”10万多!
这种情况可能是指一个送货司机或物流人员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完成送货任务,但在中途却意外地获得了额外的收入。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货物中途丢失或损坏":如果货物在途中丢失或损坏,按照合同规定,承运人可能需要赔偿货主,这可能导致额外的收入。
2. "货物超重或超体积":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发现超重或超体积,物流公司可能会收取额外的运输费用。
3. "货物未按约定送达":如果货物未能按时送达目的地,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或赔偿金。
4. "额外服务费":司机可能在送货过程中提供了额外的服务,如代为装卸货物、提供临时仓储等,并因此获得了额外收入。
5. "货物价值变动":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价值有所增加,司机可能会因此获得更多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赚了”10万多的情况并不一定是合法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 "合同违约":如果司机未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侵权责任":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司机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不正当竞争":如果司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额外收入,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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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账、不提供密码、验证码”就一定不会上当受骗?注意!诈骗分子的手段又升级啦。“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新型网络诈骗套路让人防不胜防。近日,寿光公安在滴滴司机的帮助下成功拦截了一起以网约车运送现金的电诈案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0.7万元。
案情经过
2025年3月21日15时许,寿光市公安局接到一名滴滴司机报警称其接到一个“运货不运人”的订单,要求将一个行李箱运到莱芜市某湿地公园。司机想到寿光公安宣传过的利用出租车、快递运送现金的反诈案例宣传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果断停车报了警。

站前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立即联系网约车司机,打开行李箱检查后发现里面装有10.7万元现金,随即联系送货人刘女士让其来到派出所。

经过民警耐心劝导,讲解诈骗分子的手段与目的后,刘女士这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掉入了骗子的陷阱,向民警讲述了被骗经过。
今年2月份,刘女士在玩手机的时候,收到一个添加好友的。加为好友后,两人起初聊天时很客套,聊了一个多月后 越聊越投机,这名“成功人士”自称是做期货、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生意的,可以带她赚钱,绝对不会让她吃亏。刘女士起先并没相信,在投入500元收益1500元尝到“甜头”后 内心逐渐动摇。3月19日中午,“成功人士”又鼓动刘女士买虚拟货币,在刘女士答应后让其准备10.7万元现金,承诺收到钱后他会帮刘女士赚到10万元。受高收益诱惑,刘女士于3月21日11时许,去银行提现10.7万元后又联系“成功人士”,“成功人士”给了她一个送货地址诱导她联系网约车,让其推给司机一个微信网友并添加,扫码加入“某某居民助理”企业微信群中,按要求将钱邮寄到指定位置。
12时40分左右,刘女士将装有现金的行李箱交给滴滴司机,确认他扫码及加群后,叮嘱司机送达“货物”便跟刚加的微信网友在“某某居民助理”企业微信群中联系。做完这一切,刘女士回到家中,静等泼天的富贵如约而至。没想到却等来了民警的电话,具有反侦察意识的骗子在刘女士告知他警察与之联系时花言巧语授意刘女士删除了其微信等证据。“一定引以为戒,网上交友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去投资……”刘女士取回现金时,站前派出所民警再三叮嘱道。

警方提醒
1、在与网友或熟人交流时,如涉及投资交易,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真实性,切勿盲目取现交易。
2、凡是要求网上购买黄金、虚拟币或将金条、现金当面交付给“第三人”进行“投资入金”和缴纳“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3、网约车、跑腿行业、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接到帮忙寄送贵重物品的客单,应及时询问清运送事由、运送物品种类,对于运送现金、黄金的一律予以拒绝!
4、如遇可疑情况请拨打反诈专线96110进行咨询,一旦被骗,及时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电话报警。
转自:寿光公安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