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宣布,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全面放宽至20%

深交所宣布,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全面放宽至20%"/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宣布调整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的消息,以下是我的分析:
1. "调整背景":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调整可能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市场效率,或者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 "调整内容":深交所宣布将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这意味着投资者在交易这类股票时,将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和风险。
3. "影响分析": - "投资者风险增加":涨跌幅限制放宽,可能导致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波动加剧,投资者需要更加谨慎地评估风险。 - "市场流动性可能提高":放宽涨跌幅限制可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交易,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 - "市场波动性可能增加":涨跌幅限制放宽可能导致市场波动性增加,投资者需要更加关注市场动态。
4. "投资者应对": - "加强风险管理":投资者在交易风险警示股票时,应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合理配置资产,避免因市场波动而遭受损失。 - "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了解相关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总之,深交所调整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是一个重要的市场变化,投资者需要关注并适应这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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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讯 7月10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深交所称,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6月12日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将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为确保新旧业务规则有序衔接,深交所就《特别规定》实施前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其中包括《特别规定》实施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以下为全文:

时间:2020-07-10

深证上〔2020〕62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我所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将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业务规则有序衔接,现就《特别规定》实施前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3.3.15条规定,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别规定》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机制适用《交易规则》的规定。退市整理期间,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二、《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根据《特别规定》第2.1条规定,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其他交易事项适用《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7月10日

发布于 2025-07-09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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