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实际出资的判定标准及条件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实际出资,通常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将出资款项足额缴纳到公司账户,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了出资证明书的签发、股权证明的发放等法律手续。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标准:
1. "足额缴纳出资款项":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 "出资证明":股东实际出资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3. "股权确认":股东实际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其出资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以确认股东的股权。
4. "资金到位":出资款项应当实际到位,即股东出资的资金已经从股东个人的账户转入公司账户,且该笔资金已经用于公司的运营。
5. "合法合规":出资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 "货币出资":股东将约定的货币出资额从个人银行账户转入公司账户,公司出具相应的出资证明。
- "实物出资":股东将实物资产交付给公司,公司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出资证明。
- "知识产权出资":股东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司,公司支付相应的对价,并出具出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
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样才算实际出资?
如何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完成了实际出资?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你承诺了要投入公司的钱(认缴出资),
到底怎么样才算真正交到位了呢?
法律看重的是资金或资产真实、有效地转移到了公司名下,
并由公司实际掌握使用。
具体看以下几点:
1.钱真到了公司兜里(货币出资):
如果是现金出资,
必须把现金存入公司在银行开的对公账户。
关键细节:
转账时,备注栏或摘要一定要清楚写明,
这是“投资款”或者“出资款”。
写“借款”或者“往来款”可不行!
同时保留好银行的收款凭证。
2.东西真给了公司并且是公司的了(非货币出资):
如果你是用房子、机器、车子、专利、商标权等东西(非货币财产)出资,
仅仅签个协议或者口头答应是不够的。
必须完成这两步:
权属变更:
这些东西在法律上的名字要改成公司的。
比如房产要去房产局过户,
专利、商标要去相关部门做变更登记,
机器设备清单要公司签收确认权属转移。
实际交付:
东西要实际给到公司手里使用。
如果是设备,要交给公司管理;
如果是技术(比如专利),相关资料要交给公司。
3.公司内部知悉并确认:
公司应该在确认收到出资后,
向你出具《出资证明书》,
这是法律规定签发的文件。
公司同时应该在《股东名册》上记录你已实缴出资的情况,
这是一份重要的内部文件。
理想情况下(虽然非强制要求,但强烈建议),
最好把这些实缴信息更新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记录里,对外公示。
哪些情况钱或者东西“给了”也不算数?
出资有问题的信号:
转账给公司了,但备注写的是“借款”、“往来款”或“货款”,没写是投资款。
声称用房子、专利等出资,但这些东西的名字一直没改过来,还是在你个人名下。
钱虽然打进了公司账户验资用,但很快(比如几十天内)又被大额转走,回到了股东或关联方的账户里。
用于出资的设备、知识产权等资产,评估的价格严重偏离了它实际、合理的市场价值,比如价值10万的东西被高估到几百万。
实操小贴士(如何确保出资被认可):
转账务必写清楚:
往公司账户打钱时,用途栏老老实实写“XX股东投资款”或“出资款”。
非货币出资三步走:
1.签协议:和公司签明确的资产转让协议。
2.改名字:尽快把东西的所有权办到公司名下。
3.交实物:把东西或者技术的相关资料交给公司签收。
更新记录:
督促公司更新股东名册,
并给你发《出资证明书》。
考虑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实缴信息,增强对外公信力。
简单来说就是:
股东的钱实实在在进了公司的口袋,
写清是投资款,且没人动它,
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法律名字换成公司的,
并且财产也在公司手上管着了
——这样才算真正完成了实际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