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交易条件单启用后,佣金收取标准是否依旧沿用旧规?
关于网格交易条件单(特别是市价单或限价单执行部分)的佣金收取问题,情况可能比较复杂,"通常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是”或“否”按照之前的收取"。具体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券商的具体规定 (Broker's Specific Rules):"
"佣金结构:" 不同券商对于不同类型的订单(尤其是程序化交易或高频交易相关的订单)可能有不同的佣金计算方式。有些券商可能会对网格交易的条件单设置专门的佣金费率。
"订单类型区分:" 券商可能会区分是手动下的单还是通过条件单系统自动触发的单。自动触发的订单(如网格交易条件单)有时会被收取较低的佣金,或者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或者有最低佣金标准。
"交易产品:" 对于股票、ETF、期货、期权等不同产品,佣金政策也可能不同。例如,某些券商对ETF网格交易的佣金可能有优惠。
2. "订单执行方式 (Order Execution Method):"
"市价单执行:" 如果网格条件单触发了市价单,成交价格是市场实时价格。佣金通常按实际成交的"金额"或"数量"来计算。即使使用了条件单,只要最终是以市价成交了,就仍然会根据券商的佣金标准(例如,按成交金额万分之几收取)来计算。
网格交易条件单使用时,佣金还是按照之前的收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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