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投顾公司密集受罚,九方云、益学智迅、益盟等23家上榜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投顾公司在新年两个月内因违规行为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九方云、益学智迅、益盟等公司都在受罚名单之列。这种情况表明,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投顾行业的规范和监管正在加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投资者利益。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和后续影响:
1. "原因分析":
- "监管加强":监管部门可能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投顾公司的监管力度。
- "违规行为":这些公司可能存在误导投资者、违规营销、内部交易等违规行为。
- "市场风险":投顾公司违规操作可能放大市场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
2. "后续影响":
- "行业整顿":此次处罚可能促使整个投顾行业进行整顿,提高行业规范和透明度。
- "投资者信心":对于投资者而言,可能会对投顾公司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市场信心。
- "合规成本":投顾公司可能需要增加合规成本,以符合监管要求。
建议投资者在选择投顾服务时,应关注以下几点:
- "了解公司背景":选择有良好声誉和合规记录的投顾公司。
- "审慎评估服务":仔细了解服务内容、费用和潜在风险。
- "保持警惕":对于异常的营销宣传或承诺,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总之,此次投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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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海证监局一口气披露4张投顾公司罚单,上海九方云、益学智迅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益盟股份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黄飞因在益盟股份任职期间违规,也被出具警示函。
开年短短两个月,投资咨询机构已收到多达23张罚单,涉及15家机构,其中7家机构被暂停新增客户。从年内罚单来看,违规行为涵盖不当营销宣传、违规承诺收益等多个方面。
目前,监管对投顾业务的管理主要依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这些规定对投顾业务的规范清晰明确,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须强化自我管理,避免在利益诱惑下违规操作。
两日之内4家投顾机构领罚单
益学智迅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未在中证协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二是个别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三是部分营销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性表述,四是个别营销宣传内容未有效保存。
益盟股份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并处理,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存在不足。
黄飞在益盟股份任职期间,在从事投顾服务过程中,存在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但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的行为。
上海九方云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未在中证协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二是部分营销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性表述。
就在2月26日,上海证券通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证券通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部分营销宣传内容中存在误导性表述及承诺保证收益内容,二是对营销话术、素材的审核及管理存在不足,对员工展业方式的管理存在不足。
近两月7家投顾机构被暂停新增客户
今年以来,投顾罚单数量持续高位运行。
易董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月27日,今年以来,监管披露23张投顾违规罚单,波及15家投资咨询机构,有3张罚单的是和信投顾、珞珈投资,有2张罚单的是益盟股份、启富投顾、约牛证券咨询。
有1张罚单的是上海九方云、益学智迅、上海证券通、顶点财经、江苏百瑞赢、杭州高能云、慧研智投、钱坤云科技、中方信富、爱赢投顾。
处罚类型主要有4类,分别是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监管谈话。其中暂停新增客户罚单多达7张,7家投资咨询机构被暂停新增客户,分别是顶点财经、江苏百瑞赢、慧研智投武汉分公司、珞珈投资、启富投顾、钱坤云科技、爱赢投顾天府新区分公司。
被暂停新增客户1个月的是爱赢投顾天府新区分公司,被暂停新增客户2个月的是钱坤云科技,被采取责令改正、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是顶点财经、慧研智投武汉分公司、珞珈投资、启富投顾,被采取责令改正、责令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是江苏百瑞赢。
三大监管规定精准针对违规行为
今年投资咨询机构的违规行为呈现多样化,包括不当营销宣传,违规承诺收益,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业务人员不适格,风险管控不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规范,咨询服务未注明出处,未按规定实行留痕管理等。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均有明确约束。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提到,不得对产品功能和服务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高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