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退市警报拉响!A股风险警示与退市规则深度解析
“市值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为市值连续低于一定标准而被迫退市的情况。这种退市机制是资本市场风险警示和退市规则的一部分,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下是一文读懂A股风险警示和退市规则的相关内容:
### A股风险警示制度
1. "风险警示板":中国证监会设立的风险警示板,用于对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进行警示。
2. "风险警示股票标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会在股票名称前加上“ST”或“ST”标识,以区别于正常交易的股票。
3. "风险警示标准":
- "财务指标":连续两年亏损、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
- "交易指标":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1元)。
### A股退市规则
1. "退市标准":
- "财务指标":连续三年亏损、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
- "交易指标":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1元)。
- "重大违法":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等。
2. "退市流程":
- "信息披露":公司需在出现退市风险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对公司的退市申请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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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今年以来,A股已有100家上市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而ST板块指数也一度累计下跌超40%。不仅是风险警示标的增多,退市类型以及退市公司家数也在增多。今年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为股价持续低于1元而退市,而现在,首家因市值原因而面临终止上市的公司也在浮出水面。无论是风险警示还是退市,一度令市场恐慌。那么,对于风险警示和退市,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风险警示以及退市潮不断
6月的首个交易日,A股市场延续短期调整趋势。截止当日收盘,ST板块近80股跌停,跌幅在4%及以上的个股超过100只,其中 ST爱康迎来连续的第21个跌停。根据证券时报的统计,截至6月4日,今年以来A股已有99家上市公司因财务指标未达标或公司内部控制、持续经营存在问题,被实施风险警示(含*ST或ST),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具体来看,55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4家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仅是风险警示,退市也在加速。数据统计,截止6月3日,今年以来退市股股票已增至31只。其中,多家公司因为股价持续低于1元而迎来“面值退市”。而不仅仅是“面值退市”,随着新规的落地,A股首支“市值退市”标的也在逐步逼近红线。
什么情况下会被风险警示?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 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交易所依据规定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风险警示事宜。一般来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 以*ST 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因此,“ST”是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ST”是警示存在强制终止上市风险,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对于前者,还有可能撤销“ST”标识,但后者,在当前环境下,大概率可能退市,投资者需要重点留意。正因如此,对于可能触发风险警示标准的,一定要留意。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最新规则看,退市包括强制终止上市和主动终止上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四类情形。1、交易类强制退市。(1)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创业板2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2)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2000人(创业板400人);(3)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
大家注意,市值标准门槛提高了,科技板和创业板企业市值标准不变,但主板A股企业市值退市标准提升至5亿元。
2、财务类强制退市。(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这个是细化了,主板亏损企业标准从“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改为营业收入从现行标准“低于1亿元”提高至“低于3亿元”,并将“利润总额”纳入亏损考量范围,修改后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3、规范类强制退市。新增三项规范类退市情形:(1)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包括控股股东或无实控人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占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两个月内责令改正但未实施。(2)新增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情形。具体指标为,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3)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即“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新增了几项规范类强势退市,虽然这类现象不对,但也并非没有,投资者可稍加了解。
4.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1)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2)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标准修改为一年、两年、三年及以上三个层次: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予以退市;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予以退市;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予以退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