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商行与村镇银行跨区域放贷合法性探讨,贷款合同效力疑云
地方农商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通常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的监管。关于跨区域放贷和贷款合同的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原则和规定:
1. "跨区域放贷":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农商行和村镇银行通常不得跨区域经营。这意味着它们的主要业务范围通常是其注册地的行政区域。
- 如果农商行或村镇银行想要在另一个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银保监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跨区域业务。
- 如果农商行或村镇银行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跨区域放贷,可能会面临监管风险,包括被责令停止非法业务、处以罚款等。
2. "贷款合同的有效性":
- 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就贷款事项达成的协议,其有效性通常取决于合同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 即使农商行或村镇银行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跨区域放贷,只要贷款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认为是有效的。
- 如果贷款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
总结:
- 地方农商行和村镇银行通常不得跨区域放贷,除非经过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跨区域业务。
- 即使跨区域放贷,只要贷款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认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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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关注“河马说法”,文中判例观点及分析意见仅供交流、学习)一、关于禁止地方银行跨区域放贷的规定
(一)原中国银保监《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第九条 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对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客户开展的业务,不属于前款所称跨注册地辖区业务。(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2021)五、严控跨地域经营。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六、本通知第二条、第五条(严控跨地域放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存量业务自然结清,其他规定过渡期与《办法》一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定整改计划,在过渡期内整改完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尚未生效)第五十二条(专业化发展)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银行类型、规模和业务实际,制定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战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当在住所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业务范 围、可接受的存款类型和金额、客户群体的类别和规模等分别制定具体规定。(四)总结1、请注意,①一开始2020年银保监还仅仅是要求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审慎开展跨区域放贷,要求主要服务当地客户,②但后续2021年银保监则明确发文禁止地方性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不得进行跨域放贷,地方银行应服务于注册地的当地客户。可以说,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机构对地方银行的跨区域放贷行为是明确禁止、限制的。而且银保监专门发文对跨区域放贷的行为,要求地方银行进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过渡期。因此,对地方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跨区域放贷问题,监管机构是有明确的意见,即禁止。2、上述规定均为银保监的部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而属于法律的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建议稿,该规定尚处于修改建议稿阶段,尚未正式生效。但至少从侧面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对地方银行机构的跨区域放贷的态度,即禁止。二、相关案例---村镇银行跨区域放贷,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三、总结
(一)贷款合同是否无效?地方银行开展跨区域放贷行为,尤其是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放贷时,监管机构明确禁止跨区域放贷,但目前关于禁止地方银行跨区域放贷的规定均为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因此其禁止性规定并不导致地方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因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贷款合同依然有效。(二)跨区域放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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