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屡教不改,口头警示与约见谈话无效,再次遭受监管通报批评
关于申港证券再次被通报批评的情况,以下是可能的新闻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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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港证券因违规行为连续受罚,监管层再次通报批评"
"正文:"
近日,申港证券因在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连续出现违规行为,虽经口头警示、约见谈话等手段纠正,但效果不佳。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申港证券再次被通报批评。
此次通报批评指出,申港证券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
1. 客户服务不到位:未能按照规定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信息,导致客户权益受损。
2. 风险管理缺失:未能有效识别和控制业务风险,存在潜在风险隐患。
3. 内部控制不力:部分业务流程不规范,存在违规操作的可能。
监管部门要求申港证券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强调以下要求:
1. 加强客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客户权益得到保障。
2. 完善风险管理:加强风险识别和防控,确保业务合规运营。
3. 强化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监管,防止违规操作。
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对申港证券进行监督,如发现再次违规,将依法严肃处理。
申港证券对此表示诚恳接受批评,并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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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事件和通报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官方通报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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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披露了对申港证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是深交所联合上海证监局对申港证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等情况现场检查后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还在本次通报中指出申港证券存在“屡教不改”的情况,即2022年、2024年都曾对申港证券采取相关措施,但其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情况未见明显改善。
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问题再被批评
5月16日,深交所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本所联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申港证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明,申港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其一,公司内部制度中未明确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牵头部门,未对重点分支机构管理作出相关规定,与2023年深交所开展非现场检查期间其填报的情况不符。
其二,分支机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考核约束力度不足。
其三,重点监控证券名单不够完整准确,重点监控账户名单调整不及时。
其四,对频繁触发预警的客户管控不到位,未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对相关客户提示风险,未及时向客户传达深交所相关函件。
其五,未按深交所投教工作要求宣传相关业务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进一步披露了申港证券“屡教不改”的行为。尽管深交所早在2022年就对申港证券采取了口头警示措施,并在2024年又采取了约见谈话措施,但其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情况未见明显改善。需要强调的是,若券商无法及时识别异常交易行为,可能为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温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此次深交所再对申港证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年内已多次被监管“点名”
事实上,这已是申港证券今年以来第三次被监管“点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陕西证监局曾指出,申港证券陕西分公司在办理新三板开户业务时,未勤勉尽责、审慎核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而这显然违反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因此,陕西证监局对该分公司采取了警示函监管措施。
同样是2月,中证协指出,申港证券委托、聘用第三方制度未全面覆盖公司相关业务,多笔财务凭证发票开具时间早于事前审批时间,采购第三方服务未对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进行审慎核查和有效防范,某IPO项目组成员利益冲突审查不及时,部分投行项目聘用第三方机构未见遴选流程相关材料,个别分支机构营销活动方案未进行合规审核。以上行为均违反了廉洁从业相关要求。于是,中证协对申港证券采取警示的自律管理措施。
尽管申港证券在合规管理层面问题频发,但公司经营业绩却呈现逆势增长的态势。2024年,申港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9.19亿元,净利润3.7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约17%和11%。这种“合规承压”与“业绩向好”的反差,既反映出其业务拓展层面的一定竞争力,也暴露出合规与发展未能同步推进的深层矛盾。值得关注的是,在监管高压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背景下,如何平衡规模扩张与风控合规,成为摆在申港证券面前的重要课题。
申港证券董事长邵亚良曾在2025年新年贺词中强调,申港证券将努力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宣导和培育“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处处合规”的合规文化和“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风险管理文化,完善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制度作为合规风控管理的抓手,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筑牢合规底线,提升合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合规风控管理综合质量。
接下来,申港证券能否践行邵亚良提出的合规文化和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标,《每日经济新闻》也将持续予以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