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游戏账号判赔300余万元!广知法院发布2024年十大典型案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广知法院发布的2024年十大典型案例中,可能有一个案例涉及非法买卖游戏账号并判赔300余万元。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案例概述:
"案例名称": 非法买卖游戏账号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玩家因游戏升级需要,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一个高等级的游戏账号。在交易过程中,卖家承诺账号内拥有大量游戏道具和虚拟货币。玩家支付了300余万元人民币后,发现账号内的游戏道具和虚拟货币并未如卖家所述,且账号存在安全隐患。玩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退还全部款项。
"法院判决":
广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非法买卖游戏账号,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合同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全部款项300余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案例影响":
此案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打击非法买卖游戏账号的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同时,也提醒了玩家在购买游戏账号时要通过正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您提供的信息构建的一个案例概述,实际的案例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案例的详细情况需要查阅广知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或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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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下称“广知法院”)发布202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数据显示,2024年,广知法院新收案件12753件,审结15526件。一审案件共10888件,一审、二审案件的结构比例由2023年的8:2升至8.5:1.5。
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56件
2024年,广知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56件;举办“助力大湾区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积极推进建成南沙法庭,靠前服务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率先开展吸纳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为特邀调解组织试点,成功调解涉外涉港澳案件3件,探索走出涉港澳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
此外,广知法院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整体保护效能。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远程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新增设肇庆、清远2处巡回审判法庭和法官工作室,持续为大湾区国家级高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知法院还将继续优化“简案快审,要案精审”模式,组建快审团队集中审理一审外观设计专利案件,配强标准必要专利、医药、游戏和人工智能、反垄断、植物新品种等特色审判团队。
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创新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广知法院围绕加大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司法保护,全年受理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570件,覆盖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等各类科技创新案件。
此外,广知法院审结发明专利案件446件,实用新型专利案件166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65件,以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根据白皮书,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生物医药、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植物新品种等领域。
其中,锐某公司与派某公司、卜某国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涉及高新生物医药领域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故意实施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护航生物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彩甜糯6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通过对现有证据的分析,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破解亲本品种维权难题,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司法保护。
“YY直播”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强对商标权的司法保护,有力维护商标权人的正当权益。
典型案例:
非法买卖游戏账号判赔300余万元
腾某公司系游戏《地下城与勇士》的授权运营商和游戏运营相关权利人。易某公司在其 UU898 平台设置游戏商城、招募游戏商户入驻、实行寄售交易和担保交易等,为游戏用户提供上述游戏的游戏账号、游戏币交易服务,收取佣金,并进行相关宣传。
腾某公司认为易某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于 2020 年 5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该案中达成和解,约定易某公司立即停止提供《地下城与勇士》等腾某公司运营的全部游戏账号、道具、金币等与游戏相关的虚拟物品交易服务,赔偿腾某公司 200 万元等。
该和解协议签订后,易某公司支付了赔偿款,但继续提供《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和游戏币的交易服务。故腾某公司诉请要求易某公司立即停止向用户提供《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游戏币交易服务,赔偿经济损失 500 万元及承担惩罚性赔偿 2000 万元等。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易某公司向用户提供游戏账号与非法获取的游戏币交易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易某公司立即停止提供《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与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游戏币交易服务的行为,并赔偿腾某公司经济损失 3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3 万元。
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经审理认为,游戏账号是个人身份信息等各类信息聚合的载体,易某公司提供游戏账号交易服务违反我国有关游戏账户必须实名注册及互联网账号不得非法买卖、出租等的法律规定,具有不正当性。游戏用户合法正当获取的游戏币的相关权益应受保护,腾某公司不能限制游戏用户对合法获取的游戏币的交易,但游戏用户利用外挂等破坏计算机程序等非法或不正当方式获取的游戏币,相关利益不受保护。
易某公司作为提供游戏币交易服务的专业市场主体,对其平台上出现的异常游戏币交易等违法情况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反而为其提供交易服务以获取利益,违反行业商业道德,损害腾某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涉及网络虚拟财产权益的具体保护路径问题。我国民法典虽然确定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但对其保护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
案件结合网络游戏账号和游戏币等网络虚拟财产兼具物权和债权双重属性,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认定易某公司违反服务协议,破坏游戏运营机制,为游戏用户提供游戏账号和非法获取的游戏币交易服务,不仅损害了平台经营者的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还破坏了互联网竞争秩序和网络虚拟财产生态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裁判有助于营造诚实守信规范的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罗冠明
【作者】 李乾
南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