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县干部挪用新农合基金炒股被双开,违规行为引发关注
湖南湘潭县一名干部因挪用新农合基金进行炒股,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被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该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是对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新农合基金是专门用于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基金,关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挪用此类基金进行个人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各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坚决杜绝类似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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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3月1日专电(记者刘良恒)湖南湘潭县纪委1日通报,该县乌石镇财政所总会计唐永梁违反廉洁纪律,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购买股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日被纪委监察部门给予双开处分。
据悉,2015年9月至12月,唐永梁先挪用341.3万元新农合基金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在股票亏损的情况下,经时任乌石镇财政所所长张鸽违规审批,唐永梁又挪用该镇“村账乡代理”账户内资金343万元用于上缴新农合基金。2016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永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湘潭县还决定,免去张鸽乌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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