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县干部挪用新农合基金炒股巨亏被双开,挪用公款炒股,新农合基金悲剧落幕
湖南湘潭县一名干部因挪用新农合基金用于炒股,导致巨额亏损,已被双开(即开除党籍和公职)。这一事件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也警示了党员干部必须严守纪律,坚决杜绝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旨在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挪用新农合基金,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这名干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在此事件中,有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对涉案干部进行了双开处理,体现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自律。
总之,湖南湘潭县干部挪用新农合基金炒股巨亏被双开的事件,再次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我们要以此为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惩腐败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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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5年9月至12月,唐永梁先挪用341.3万元新农合基金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在股票亏损的情况下,经时任乌石镇财政所所长张鸽违规审批,唐永梁又挪用该镇“村账乡代理”账户内资金343万元用于上缴新农合基金。2016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永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湘潭县还决定,免去张鸽乌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乌石镇协助镇长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科级干部赵建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乌石镇分管财务审批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肖铁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乌石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宏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财政局社保股副股长沈桂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肖湘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陈争光(县财政局原乡财局局长,副科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财政局联系乌石镇财政所工作的党组成员刘先辉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湘潭县纪委分别对县财政局分管社保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启武,分管乡财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友军予以诫勉谈话;并分别对乌石镇党委书记赵龙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小祥,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阳敏进行廉政约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