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获准设立12家分支机构,业务版图进一步扩大
【公告标题】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设立12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公告内容】
尊敬的股东、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经证监会审核,现批准我司在以下地区设立12家分支机构,具体如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1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设立分支机构是我司拓展业务范围、优化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合规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
[具体日期]
【公告签署】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注意事项】
1. 本公告
相关内容:
近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2家证券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99号),核准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1家分公司,在上海市浦东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慈溪市、浙江省舟山市、江西省抚州市、广东省深圳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上述12家新设分支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均为C型,业务范围均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揽)。
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有关证照办理。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