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派出机构严惩三宗违法案件,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派出机构严惩三宗违法案件,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派出机构近日对3宗违法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 "某公司涉嫌内幕交易案":经查,某公司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前,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交易,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市场禁入等措施。
2. "某证券公司涉嫌欺诈客户案":经查,某证券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包括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等。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对该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业务等措施。
3. "某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案":经查,某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问题。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对该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市场禁入等措施。
这些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证监会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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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派出机构近日依法对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广东证监局依法对海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海印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邵建明、邵建佳、潘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陕西证监局依法对华新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新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汪冀华、马能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琪瑞、王革运、汪博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湖南证监局依法对天衡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天衡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秋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潘一平、牛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上述案件中,海印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其与许某太、今珠公司签署《合作合同》的有关事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三板挂牌公司华新能源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审计意见信息披露错误,并且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新三板挂牌公司天衡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并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业绩对赌及回购协议等事项。

此外,证监会近日指导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发布《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就《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于 2025-05-28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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