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舟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重磅揭晓!

2025年舟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重磅揭晓!"/

由于我无法实时获取2025年的具体信息,以下是一些舟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可能包含的内容,供您参考:
1. "招生范围":明确说明哪些地区属于招生范围,以及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就读舟山市的义务教育学校。
2. "招生对象":规定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包括户籍在舟山市的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 "招生时间":公布具体的招生时间安排,包括报名、审核、录取等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
4. "报名方式":说明报名的具体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不同方式。
5. "入学条件":明确入学条件,如年龄要求、户籍要求、居住证明等。
6. "招生计划":公布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招生班级等。
7. "录取规则":详细说明录取规则,如按照户籍优先、居住证优先、积分排序等原则。
8. "积分入学":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能涉及积分入学政策,包括积分计算方法、积分标准等。
9. "公示与监督":规定招生过程需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招生结果等信息。
10. "政策咨询与申诉":提供政策咨询电话,以及申诉途径和程序。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可能包含在2025年舟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的要点,具体政策内容还需以官方发布的

相关内容:


近日

舟山市属及部分县(区)教育局

公布了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具体内容跟小布一起来看

↓ ↓ ↓



新城区域
01
入学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即至2025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

02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招生:

①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


②公办学校招生类别与录取办法:

▌第一类:有户有房

入学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24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有户无房且祖辈有房

入学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24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有户其他

入学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市户有房

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学区内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学区内房产且一直持有。


上述户籍迁入时间以有效户口本中“何时何地迁入本址”为准。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第一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户籍与本人或父母房产地址相一致,第二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户籍与祖辈户籍、房产地址相一致。属于共有房产的,第一、四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第二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祖(外祖)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如有上述四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公办学校录取办法是按招生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统筹调剂对象安排方法: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学区生安排后还有学额的其他学区学校内安排;同类情况的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

舟山绿城育华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50名、初中七年级新生21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市区户籍,或其父母在市区有房产,或其父母在市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优先满足上述对象的入学需求;上述对象招不满的,可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原核定计划和班额内,招收小学一升二插班生15名,招生对象条件、录取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插班生报名前须经现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全部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录取,在核定招生计划内,除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本校教职工子女优先招收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滑动查看完整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03
报名登记

▌网上登记

小学新生5月7日9:00-5月17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6日9:00-5月15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或7月4日线上补报名,民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线上补报名。

现场登记

随迁子女量化入学申请登记须在4月7日至5月30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滑动查看完整报名登记信息

04
招生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定海区
01
入学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为下列对象:

1、入学对象户籍2025年6月30日之前在定海区的。

2、入学对象户籍不在定海区,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房产在定海区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以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认定)。

3、符合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非两区一城(两区一城指定海、普陀、新城,下同)户籍随迁子女。即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下同)一方持有本区签发《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两区一城户籍随迁子女。两区一城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入学对象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
一是入学对象父母双方居住在定海区(以有效的租房合同为准)满6个月;

二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在定海区就业(以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准)满6个月,或在定海区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本地社会保险且连续按月缴纳。

4、符合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招生安排对象(含港澳台同胞等)。

△滑动查看完整入学对象
02
招生类别

▌第一类:有户有父母房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户籍、房产(房产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学生本人房产、拆迁安置协议,不含商业房产、共有房产等)地址相一致,且属招生学校学区。


▌第二类:有户有祖辈房

入学对象父母学区内(城区招生特指定海城区)无另外房产,户籍与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含拆迁安置协议、直管公房租赁、父母与祖辈共有房产)地址相一致。


▌第三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户籍属招生学校学区,但不属于第一、第二类。


▌第四类:无户有房

入学对象户籍不在招生学校学区(城区招生特指户籍不在定海城区),但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置房产。


▌第五类:无户无房

入学对象父母持有定海区签发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认定的房产购置与户籍迁入期限,规定为:第一、二类房产证至少是入学前一年的6月30日当日起连续持有满1年;学生户籍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迁入为据。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类别

03
登记办法

在定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对象,均应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其中符合“ 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须参加“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如未按期参加入学预报名登记影响录取工作的,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其他处理。具体时间及要求如下:

▌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定海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在定海区购置房产的入学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预报名网上登记。

2、登记方式:预报名网上登记受理期内,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端“ 浙里办” App或电脑端“ 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在线办理。具体“ 网上登记指南”后续将在“舟山定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3、登记规定:预报名网上登记时间为5月7日-5月15日。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预报名网上登记的,须于6月14日一天到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城区招生指定到定海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颐景园路101号五号楼)补登记;其他学校招生到对应招生学校补登记。城区因户籍迁移逾期的对象,于7月1日到定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城区户籍列入统筹安排对象,其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学区内无户无房但符合持“ 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须在4月7日至5月31日到居住登记地所属乡镇(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现场参加量化入学申请登记。具体量化入学通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定海”发布。

△滑动查看完整登记办法

04
招生区域划分

▌定海城区中小学

1、小学

定海小学教育集团昌东校区:檀树社区、昌东社区、胜利村、 紫竹社区、檀香社区、长岗山村。

定海小学教育集团海滨校区:港北社区、港南社区、东山社区、庆丰村、海滨社区、盘峙村、五联村、大猫村。

檀枫小学教育集团檀枫校区:颐景园社区、檀东社区、洞桥村、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小洋岙社区、大洋岙村。

檀枫小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畚金社区、桔北社区、小矸村、 桔南社区。

舟嵊小学:虎山社区、西安社区、留方社区、香园社区、东管庙社区。

舟山小学:合源社区、北园社区、义桥村、开源社区、文昌社区、东湾村、城北村、文慧社区。

廷佐小学:蓬莱社区、东园社区、利民社区、南珍社区、翁山社区、海山社区、卫海社区。

海山小学:西管庙社区、西山社区、西园社区、金寿社区、晓峰社区、竹山社区、茅岭村。

2、初中

定海二中:檀树社区、合源社区、北园社区、义桥村、开源社区、文昌社区、东湾村、城北村、留方社区、香园社区、东管庙社区、文慧社区。

定海三中:海山社区、卫海社区、虎山社区、西安社区、西管庙社区、西山社区、西园社区、金寿社区、晓峰社区、竹山社 区、茅岭村。

定海五中:昌东社区、胜利村、紫竹社区、檀香社区、洞桥村、蓬莱社区、东园社区、港北社区、小矸村、长岗山村、利民 社区、南珍社区、翁山社区、桔南社区、港南社区、东山社区、 桔北社区、海滨社区、庆丰村、盘峙村、五联村、大猫村。

定海七中:颐景园社区、檀东社区、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小洋岙社区、大洋岙村、畚金社区。


▌定海城郊农村中小学

1、小学

城西小学:盐仓街道各社区(村)。

白泉中心:白泉村、万金湖社区、米林村、柯梅村、和平村、 潮面村、河东村、金山村、皋泄村、繁强村、兴泉社区。

北蝉中心小学:星马村、星塔村、小展村、洪家村、新港村。

大丰中心小学新丰村、河平村(卫平、河北区域)、大浦村、海港村(六局坑及其西)。

柳行中心小学仙居村、柳行村、河平村(河南区域)、海港村(六局坑以东)。

山潭中心小学山潭村、东堠村、西堠村、穆岙村。

沥港中心小学沥平村、和建村、大观村。

双桥中心小学双桥街道各社区(村)。

小沙中心小学小沙街道各社区(村)。

岑港中心小学岑港街道各社区(村)。

马岙中心小学马岙街道各社区(村)。

干览中心小学干览镇各社区(村)。

2、初中

定海六中:盐仓街道、双桥街道、岑港街道、小沙街道、马岙街道各社区(村)。

白泉初中:白泉镇、干览镇各社区(村)。

金塘中学:金塘镇各社区(村)。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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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01
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为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当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对象必须是普陀区户籍或实际居住:

1、入学对象在学区内的户籍证件和其父母的房产证件(不含集体或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租赁房等,下同)或拆迁安置协议为主要依据。

2、入学对象户籍认定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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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2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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