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倡导,证券公司应灵活应对疫情客户违约,实施柔性处理措施
深交所鼓励证券公司对受疫情影响客户违约柔性处理,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金融市场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视,以及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
1. "延长还款期限":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证券公司可以适当延长其还款期限,减轻客户的经济压力。
2. "降低违约金":对于因疫情影响而违约的客户,证券公司可以适当降低违约金,以减轻客户的负担。
3. "提供贷款重组":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证券公司可以提供贷款重组服务,调整还款计划,降低客户的还款压力。
4. "优化审批流程":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证券公司可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以便客户能够及时获得帮助。
5. "提供咨询和辅导":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辅导,帮助客户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总之,深交所的这一举措旨在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实体经济,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相关内容:
同时,对因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或接受救治的融资融券违约客户,《通知》鼓励证券公司采取延长追加担保物期限、调整最低维持担保比例等方式柔性处理,暂缓违约处置。
《通知》提出,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重大并购重组及再融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2022年底前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上述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的,可以放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限制;符合重组法定条件,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者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发行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股份总数5%的,可以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不再进行审核问询;取得重大资产重组批文后,可以申请在不超过24个月内实施完毕。
《通知》要求,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支持航空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仓储物流、交通运输、能源及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行业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主题债券。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其他企业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偿还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债券产品的债券,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支持符合条件上市公司在境外市场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通知》还提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允许优质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拓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兼并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项目,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引导上市公司做好中小企业款项清欠。将款项清欠纳入信息披露考核指标,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清欠中小企业逾期款项,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