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报指南,申报流程及条件详解→
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的申报流程和条件如下:
### 申报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 "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在申报年度内,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3. "经营困难":企业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或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 申报流程:
1. "企业申请":
-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稳岗返还申请。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 企业职工花名册;
-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 企业裁员情况说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 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 "公示":
- 审核通过的企业,由人社部门在官方网站或指定媒体上公示。
4. "发放稳岗返还":
- 公示无异议后,人社部门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 注意事项:
- 稳岗返还的具体金额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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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企业: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2021〕39号)精神,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温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符合要求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二、申报条件1.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2.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3.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等不予享受,申报月份没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不予享受。
三、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返还依据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入库的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2月份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但不包括滞纳金、利息和罚款。企业划型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参照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
四、申报材料1.《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劳务派遣企业须同时提供《承诺书》(附件2);2.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已共享的无需上传);3.企业2020年(税款属期)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五、申报方式1.线上申报。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止扎堆集中申报,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线上申报方式。(1)经数据比对,初步符合稳岗补贴领取条件的企业,收到经办机构短信通知的,请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就业”,点击“浙就业”应用,点击“智能推荐”栏目,点击“稳岗补贴申领”,查看并确认信息。(2)其他企业,请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 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搜索“稳岗补贴”,按参保辖区选择申报。2.线下申报。(1)参保企业2020年—2021年在温州市内办理过参保辖区迁移的,向现参保辖区申报。(2)同一企业的统一单位信用代码在温州市多个辖区参保的,由企业自行决定向其中一个参保辖区经办机构申报。
六、申报时限2021年12月31日截止。
七、审核和公示经办机构将在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返还企业账户。瓯海区经办机构: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平天路102号)804、805室;咨询电话0577-88520579。附件扫码下载附件1.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2.承诺书

关于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是否符合稳岗补贴申报条件?请关注“瓯海就业创业”公众号,在消息发送栏发送“稳岗补贴”,会自动推送往期文章,请您认真阅读申报条件。2.用什么途径申报?一律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特别提醒,收到短信提醒申报的企业,可通过“浙里办”无感智办,申报及审核均将更加容易。为便于审核,早日兑现补贴,请务必通过“浙里办”APP以法人账号(账号密码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一致)登陆。注:短信是发给单位社保登记的手机号码,不管此人是否离职,只要已发送短信,也只需以法人账号登陆“浙里办”无感智办。如下图:
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登录之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企业缴费证明开具。打印格式:汇总,查询条件:所属期,税款所属期起止:2020-01-01至2020-12-31,查询之后,点击开具缴费证明即可。单位有欠缴记录的,需先补缴后才可以申请,如有疑问,请向税务部门咨询。(另,收到短信且通过“浙里办”APP申报的无需上传,请通过APP申报)。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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