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流程详解,全面解析注销方式与步骤
深圳公司注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自主注销":
- "准备材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
- "公告":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公示无债权债务。
- "清算":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
- "税务注销":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 "工商注销":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 "注销代码证":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手续。
- "注销银行账户":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2. "简易注销":
- "适用条件":公司无债权债务,且未涉及重大违法行为。
- "准备材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简易注销申请书等。
- "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30天。
- "工商注销":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3. "强制注销":
- "适用条件":公司连续两年未进行年检,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年报。
- "处理流程":由工商局公告,公司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工商局将强制注销。
4. "司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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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
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无债权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如下:
- 公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企业注销一窗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 税务处理:若企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及罚款的,税务部门直接将清税免办信息反馈到“一窗通”系统,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
- 工商注销:公示期满后,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一般注销
适用于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流程较为复杂:
- 清算备案: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 税务注销:向税务部门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获取清税证明。
- 登报公示:在深圳特区报等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公示期为45天。
- 工商注销:公示期满后,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等材料,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 其他注销:同步办理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注销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全套印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财务报表等。
- 税务材料:近三年纳税申报表、已核销的发票及税控设备、银行流水对账单等。
- 特殊材料:清算报告、报纸公告样张、社保公积金结清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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