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申报截止月底,快来了解这些选拔要求→
根据我获取的最新信息,汕头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的要求如下:
1. 报名时间:截至本月底。
2. 选拔对象:汕头市范围内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人员。
3. 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突出贡献和业绩。
(4)熟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振兴工作。
4. 报名方式:
(1)登录汕头市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汕头市乡村振兴人才选拔报名表》。
(2)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工作业绩证明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汕头市乡村振兴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参加面试。
(3)考察:面试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进行考察。
(4)公示: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将在汕头市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5)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名人员,将正式聘用为汕头市级乡村振兴人才。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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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近日,汕头启动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工作,这是汕头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选拔80名优秀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据了解,本次计划选拔80名市级乡村振兴人才,分别为20名农业科技和生产人才、8名农村电商人才、16名农村文化和乡村旅游人才、8名农村技能人才、8名农村建筑工匠、12名农村医疗人才、8名青年农民能人。重点围绕农技推广、种养殖、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村建筑、农村医疗、农村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领域展开。选拔对象需在全市辖区内本土培养,且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勤劳致富,业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并在汕头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青年农民能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选拔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需填写《汕头市市级乡村振兴人才申报表》,并附主要事迹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于3月31日前提交至相关部门,评审工作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一年之计在于春。农村是充满希望的田野,也是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加快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用活各类乡村人才,必将为乡村振兴各项事业的深层次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南方+记者 张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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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