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地名办创新举措,杜绝“一地多名”楼盘乱象
舟山地名办为了避免楼盘出现“一地多名”的现象,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以下是可能的一些新招:
1. "严格审批制度":对楼盘的命名进行严格的审批,确保每个楼盘的名称具有唯一性,避免出现重名现象。
2. "地名数据库建设":建立完善的地名数据库,对已命名的楼盘进行登记,一旦发现重名,立即进行更名。
3. "公示制度":对拟命名的楼盘名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楼盘名称的合理性。
4. "引入第三方机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楼盘名称进行审核,确保名称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5.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造成“一地多名”的楼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对楼盘命名规范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地名管理的认识。
7.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楼盘命名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通过这些新招,舟山地名办旨在规范楼盘命名,避免“一地多名”现象的发生,为市民提供更加清晰、准确的地名信息。
相关内容:
2018-06-04 10:37 | 舟山日报

网络配图
记者日前从舟山市地名办获悉,舟山市在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工作中,新增了标准地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环节,将其作为不动产登记前的前置条件。这也是舟山市首次将标准地名使用管理从“事后”移到“事中”。
市地名办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舟山市建筑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指南》要求,舟山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须按照“竣工测验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标准地名使用验收。建设单位应规范使用民政部门核准的标准地名,在申请竣工验收前须按规范合理设置地名标志,在验收中须提供地名核准文书和建设项目完成的主要地名标志照片(主入口地名标志等)。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舟山城区的拓展,房地产市场新楼盘数量增多,一些开发商未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出现了在向公众推广宣传的楼盘名称与经民政部门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不一致的现象,如在广告中出现的“舟山印”“舟山府”等楼盘名,实际上根本不曾获批。这类宣传楼盘名称与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不一致、“一地多名”的现象,对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为此,市民政局下发了《舟山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在2016年和2017年两次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和房地产协会等部门开展检查,查处了一批不规范地名,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这些不规范地名在社会上使用和流传后有了一定知晓度,虽然经过整改,但仍有不少市民对此产生混淆,有市民甚至错误登记了水电开户地址。
在建筑单位申请竣工验收中新增标准地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将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舟山市标准地名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原标题《避免我市楼盘“一地多名” 地名验收首次列入“竣工测验合一”工作》,原作者陈妤、徐金波。编辑郭滢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