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专业炒股”诈骗团伙9人终审获刑,正义得以伸张

东莞市“专业炒股”诈骗团伙9人终审获刑,正义得以伸张"/

东莞市的一起“专业炒股”诈骗团伙案件,9名团伙成员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刑,这表明我国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同时也提醒了公众在投资理财时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以下是对此事件的一些分析:
1. "案件性质严重":诈骗团伙以“专业炒股”为幌子,欺骗投资者,涉嫌诈骗罪,性质恶劣。
2. "团伙规模较大":9名团伙成员共同作案,说明诈骗团伙的组织结构较为严密,分工明确。
3. "作案手段多样":团伙成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利用虚假信息、虚假平台等手段进行诈骗,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4. "受害者众多":诈骗团伙作案时间较长,涉及受害者较多,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5. "法律惩处严厉":法院依法对诈骗团伙成员进行审判,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针对此事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提高防范意识":投资者在投资理财时,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
2. "核实信息":在接触投资信息时,要仔细核实信息来源,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
3. "理性投资":投资理财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
4. "及时报警":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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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骗了140多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 袁小燕 报道 水军甲:“群友们,跟着老王买股票真的赚了!”水军乙:“我也是,上个月买的股票都翻倍了!”“老王”:“只要群友跟着我好好学习,就一定会有赚钱的机会。”

你以为天上掉馅饼?事实上掉下来的是陷阱。群内卖力表演的水军和讲师“老王”,正是陷阱中最重要的一环。短短几个月,东莞市一诈骗团伙利用该套路就骗了八位被害人,诈骗金额高达140万余元。

案情回顾

跟着“老王”炒股赚钱 被骗了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在东莞市常平镇成立东莞市君赢贸易有限公司,招揽何正浩、谌礼虎、余任伟、谢新月、李聪聪、杜娟娟等。金亮亮是公司老板,拥有公司50%股份,负责与上家对接。

该公司由陈路使用多个微信号创建微信群,统一昵称“老王”,扮演专业炒股老师。其他人员充当水军扮演股民,在创建的微信群编造炒股老师“老王”能带领群里的股民赚钱的虚假消息,诱导群里的被害人到其指定的“统一证券”虚拟股票交易平台开户并在炒股老师和业务员的引导下进行股票交易,最后由该虚拟的股票交易平台制造被害人亏损的假象,骗取被害人资金。“统一证券”虚拟股票交易平台抽取20%的资金后,将剩下的80%资金返给金亮亮,团伙其余成员再按比例分赃。

该团伙从2020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先后诱导他人在其指定的虚拟股票交易平台上开户充值,诈骗数额巨大,共计140万余元。5月20日,以金亮亮为首的9名团伙成员在常平镇被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首要分子获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谌礼虎等9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为犯罪涉案公司的股东,且在犯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四名主犯分别判处11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金亮亮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余任伟、谌礼虎、李聪聪、谢新月、杜娟娟作为从犯,被分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金亮亮等9人共同退赔所有被害人被诈骗金额。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丁红兵、何正浩、谌礼虎等6人不服,提起上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布于 2025-06-02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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