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因实控人不符合及“三会一层”不规范运作,遭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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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宏信证券因为实控人不符合要求以及“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局)采取了监管措施。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分析:
1. "实控人不符合要求":实控人(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的最高决策者,其合规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合规经营。如果实控人不符合监管要求,可能存在道德风险、财务风险等问题,影响公司的稳定发展。
2. "“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三会一层”是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经理层。这是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其运作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水平。如果“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可能导致决策失误、监督不力等问题。
3. "监管措施":证监局采取的监管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责令改正":要求宏信证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 "行政处罚":根据违规程度,可能对宏信证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 - "信息披露":要求宏信证券及时披露违规情况,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4. "影响":宏信证券被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可能会对其声誉、业务、股价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这也提醒其他证券公司加强合规经营,确保公司治理水平。
总结:宏信证券因实控人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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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监管决定,涉及控股股东等不符合监管要求、“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关联方认定管理不到位等多个公司治理问题。


存在四方面问题


经四川证监局调查发现,宏信证券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第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情况;二是“三会一层”存在运作不规范的情形;三是部分关联方认定和管理不到位;四是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四川证监局认为,宏信证券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等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措施。

四川证监局强调,宏信证券应自本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至股东风险化解,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合规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报送检查报告;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控股股东股权出现多项冻结


宏信证券官网显示,公司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四川省的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宏信证券2021年年报,宏信证券的第一大股东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持股比例为60.376%,四川信托与宏信证券第八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沧龙,这两家公司均为民营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为国有股东,其中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均超5%。

2020年,四川信托多个产品爆雷,无法兑付本息。四川银保监局于2020年12月发布公告称,四川信托存在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四川信托官网消息显示,2021年6月,刘沧龙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1年3月,因涉及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等多项问题,四川信托被四川银保监局处以重罚,合计罚款金额达到3490万元;2022年3月,四川银保监局再对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及原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17人开出罚单,罚款金额合计785万元。

宏信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四川信托持有的宏信证券股权出现多项冻结。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信托持有宏信证券的股权冻结情况达到16项,主要是与地方农商行的经济纠纷;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宏信证券的股权也被冻结,涉及5项纠纷。


公司:业务开展及融资受到限制


受困于控股股东的问题,宏信证券的经营业绩也受到一定影响。2021年,宏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6.73亿元,同比下降8.10%;实现净利润为0.94亿元,同比下降15.01%。

“在外部市场环境总体向好情况下,因受特殊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在过去一年中继续面临诸多困难,在控股股东负面舆情持续发酵影响下,监管定向严管,人员加剧流失,业务开展及融资受到限制。在此特殊时期,在董事会领导下,虽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未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但仍实现盈利。”宏信证券在2021年年报中如此坦言。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宏信证券也多次因违规问题受到监管点名。2021年5月,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宏信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未及时发现中天金融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存在未按《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也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反映中天金融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等。

此外,四川证监局还指出,宏信证券薪酬递延机制不完善,未合理制定项目主要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标准,违反了规定,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1月,宏信证券再次因风控问题受到四川证监局关注。四川证监局指出,宏信证券存在风险检测系统覆盖风险不足、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不足、压力测试机制未进行多情景设置等问题,反映出宏信证券信息技术系统保障不足,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备。四川证监局责令宏信证券改正,并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整改情况。

编辑:张晶







发布于 2025-06-0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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