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公告日期:[公告日期]"
尊敬的投资者: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首次公告日期]发布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首次公告编号]),宣布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情况,现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理财产品名称:[理财产品名称]
2.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理财产品
3.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4. 投资期限:[投资期限]
5. 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
6. 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按照上述计划完成了[投资金额]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 已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已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2. 未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未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三、风险提示
1. 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2
相关内容: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DC918】),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6千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认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2918期】;于2018年6月2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国信证券收益凭证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2918期】
2、产品代码:SDC918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4、发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认购金额:人民币6千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6、约定收益率:4.70%(年化)
7、起息日:2018年6月19日
8、到期日:2018年9月17日
9、兑付日:2018年9月18日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国信证券目前货币资金充裕,可以满足日常营运以及偿付有关到期债务的需求,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较好。但是,如果未来市场出现急剧变化、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承销业务导致大比例包销,可能出现流动性短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产生相应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现代金融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交易对手直接违约带来的违约风险。国信证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将与多元化的法律主体订立合约,由于交易对手方信用级别的差异,国信证券将面临对手方违约或信用降级带来的信用风险。如国信证券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从事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时,可能面临交易对手违约或不能兑付本金和收益的信用风险;国信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可能面临融资主体无法偿付资金或融券主体无法兑付证券的情形,从而使国信证券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国信证券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等场外业务时,也可能面临交易对手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履约的信用风险。
2.经营风险
1)市场波动的风险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尚处于新兴加转轨期,市场景气程度受国际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持续增长、证券市场行情高涨将直接推动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并拉动资产管理等业务;反之,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或下行、证券市场行情冷淡,国信证券各项业务的开展难度将加大,经营业绩也随之下滑。
2)市场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的阶段,行业竞争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向集中化、差异化、专业化经营的演变阶段,国信证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3)业务与产品创新风险
伴随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业务和产品陆续推出,这也成为证券公司未来新的盈利增长点。国信证券近年已获准开展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接投资、场外期权、收益互换、收益凭证等多项创新业务。创新业务受市场波动性、制度完善性及管理有效性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同时,公司还设立相关部门从事创新类产品投资。创新产品可能面临设计复杂性带来的投资风险,产品套利模型设计缺陷引发的模型运用风险,以及创新产品因管理、制度、技术等无法配套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3.管理风险
1)合规风险
如果国信证券在经营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这将对国信证券的业务、经营业绩和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2)内部控制不健全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生产型行业更加突出。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但是,由于证券公司的业务特点,各项主要业务都涉及到人为判断、决策与操作,因此不能完全杜绝因业务差错、员工违规操作所带来的违规风险、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如果国信证券对各项业务未能及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可能使国信证券在业务开展中面临相关的内部控制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证券行业作为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的引进和保留至关重要。我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同时,证券行业人才多为知识型人才,具有自主性、个性化和创新性等特点,对工作环境和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具有较高的要求。面对证券行业激烈的人才竞争,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优秀人才的流失可能会对国信证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伴随我国电子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证券市场的运作基本都建立在电脑系统和信息网络平台之上,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也依托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此外,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业务管理信息化程度的高低成为证券公司竞争的关键。公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5.政策性风险
证券公司业务经营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的严格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证券行业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也不断完善。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监管新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将为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同时,伴随证券行业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监管制度也会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这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开展成本增加或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形成制约,使公司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存在一定的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6.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并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
二、购买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2.产品简码:TGG181636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投资范围: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存款存放于平安银行,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利率衍生产品相挂钩。
5.投资周期:90天。
6.产品成立日:2018年06月20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09月18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4.90%
9.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计划保证本金,即公司持有本产品到期时,平安银行承诺本金保证。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对收益存在决定性影响,该价格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安银行对挂钩标的的未来表现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公司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收益。
2.产品计划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计划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单期产品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单期产品发行,或者单期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该单期产品的规模上限,公司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产品计划,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产品计划不成立风险:如单期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该单期产品的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公司提供本产品计划,平安银行有权宣布该单期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产品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
5.利率风险:本产品计划项下每个单期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各单期产品成立当日平安银行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资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单期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流动性风险: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资期内,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而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和赎回。
7.信息传递风险:产品成立、产品终止、产品清算等事项,平安银行将通过平安银行网站(www.bank.pingan.com)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或通过客户经理告知产品的相关信息,公司需及时登录平安银行网站或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公司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公司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9.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及约定的产品收益,但如果因为公司原因导致本产品计划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公司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国信证券、平安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7年5月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公司以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人民币柒仟玖佰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该产品已到期。
2.2017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7)。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该产品已到期。
3.2017年5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该产品已到期。
4.2017年6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公司以暂时闲置超募资金7900万元(人民币柒仟玖百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该产品已到期。
5.2017年7月1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5亿元(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该产品已到期。
6.2017年7月2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公司以暂时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捌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该产品已到期。
7.2017年8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该产品已到期。
8.2017年8月1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50万元(人民币伍仟零伍拾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该产品已到期。
9.2017年9月12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AD457】),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4950万元(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认购国信证券金益求金90天1457期收益凭证。详见刊登于2017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该产品已到期。
10.2017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5亿元(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认购民生银行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7)。详见刊登于2017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该产品已到期。
11.2017年11月2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人民币柒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7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该产品已到期。
12.2017年12月12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AM908】),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壹亿元整)认购国信证券金益求金90天1908期收益凭证。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该产品已到期。
13.2017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根据合约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7亿元(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7)。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该产品已到期。
14.2017年12月1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柒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该产品已到期。
15.2017年12月1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柒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该产品已到期。
16.2018年2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该产品已到期。
17.2018年3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7亿元(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8)。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该产品已到期。
18.2018年3月14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Z2507】),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壹亿元整)认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2507期】。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该产品已到期。
19.2018年3月2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该产品已到期。
20.2018年3月23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香洲支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厦门国际银行赢庆系列代客理财产品2018156期。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该产品尚未到期。
21. 2018年5月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详见刊登于2018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该产品尚未到期。
22. 2018年5月3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8年6月0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该产品尚未到期。
23. 2018年6月1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0027)。详见刊登于2018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该产品尚未到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DC918】)
2.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