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营业部业务适当性审查疏漏被指,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并责令整改

天风证券营业部业务适当性审查疏漏被指,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并责令整改"/

近日,天风证券一营业部因业务适当性审查存在疏漏,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对其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警示函。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证券行业在业务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业务合规。
具体来说,天风证券一营业部在执行业务适当性审查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审查职责,导致部分业务操作不符合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1. 部分客户信息不完整,无法准确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 2. 部分业务操作未按照规定进行适当性匹配; 3. 部分业务人员对业务规则理解不透彻,导致操作失误。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部门责令天风证券一营业部进行整改,并对其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同时,监管部门要求天风证券加强对营业部的监管,确保其业务合规。
此次事件反映出证券行业在业务操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疏漏,监管部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以下是一些建议,以帮助证券行业提高业务合规水平:
1.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对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理解; 2. 完善客户信息收集和评估机制,确保客户信息完整、准确; 3. 严格执行业务适当性匹配,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监管要求; 4. 加强内部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操作中的问题。
总之,证券行业应时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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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证券

4月1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深圳后海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整改、对李建美、李婷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天风证券深圳后海证券营业部在为客户办理开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权限开通业务中,存在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李建美作为营业部员工,李婷立作为营业部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深圳后海证券营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发布于 2025-06-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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