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获准设立4家分支机构重大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设立4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批复,同意公司在以下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1.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
设立地点:[设立地点]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2.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
设立地点:[设立地点]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3.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
设立地点:[设立地点]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4.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
设立地点:[设立地点]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旨在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司将在取得相关证照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谨慎决策。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公司股票代码]"
"[公司股票简称]"
相关内容: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4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4家证券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80号),核准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各设立1家C型证券营业部。业务范围均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揽)。
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有关证照办理。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