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四家分支机构获准设立,布局全国市场再下一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四家分支机构获准设立,布局全国市场再下一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设立4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长城证券公告编号]"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以下4家分支机构:
1.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1] 2. "分支机构地址":[分支机构地址1] 3. "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经营范围1]
4.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2] 5. "分支机构地址":[分支机构地址2] 6. "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经营范围2]
7.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3] 8. "分支机构地址":[分支机构地址3] 9. "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经营范围3]
10.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4] 11. "分支机构地址":[分支机构地址4] 12. "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经营范围4]
公司已于[批准日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的批复》([批复文号]),现予以公告。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意义"
设立上述分支机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完善全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三、风险提示"
1. 设立分支机构涉及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相关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4家证券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80号),核准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各设立1家C型证券营业部。业务范围均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揽)。

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有关证照办理。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发布于 2025-06-0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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