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事由汇总,人员处罚案例解析篇
2022年,中国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事件较多。以下是一些典型的人员处罚案例汇总:
1. 案例一: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从事内幕交易
处罚结果:该从业人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被吊销证券从业资格。
2. 案例二:某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违规进行不正当竞争
处罚结果:该负责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1年。
3. 案例三: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泄露客户信息
处罚结果:该从业人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并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6个月。
4. 案例四:某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违规进行虚假宣传
处罚结果:该负责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并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3个月。
5. 案例五: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处罚结果:该从业人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并被吊销证券从业资格。
6. 案例六:某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违规进行不正当交易
处罚结果:该负责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并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2年。
7. 案例七: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进行利益输送
处罚结果:该从业人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并被吊销证券从业资格。
8. 案
相关内容:
2022年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事由汇总之人员处罚篇 | 法规2023年第1期
原创 小壹口 壹口合规 2023-01-05 00:00 发表于北京
收录于合集#法规看板111个


人员处罚类型 | 罚单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市场禁入 | 1 | |
行政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 | 74 |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4 | |
监管谈话 | 4 | |
责令改正 | 4 | |
自律措施 | 3 | |
总计数 | 109 |

即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全年共有26单处罚涉及该项违规,且其中有18单的违规事项仅此一个。
(二)违规中介(14单)
共有14单处罚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并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 2.介绍他人进行账户管理,并作为担保人签署相关协议。 4.违反证券账户管理规定,主动介绍他人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引发纠纷投诉 5.为客户借用他人账户购买产品提供便利。 6.在知悉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未予制止,并多次在账户所有人、账户实际使用人之间传递账户相关信息。 7.违规参与客户证券账户出借。 |
(三)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不规范(11单)
共有11单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委托招揽】委托他人/第三方从事客户招揽;将开户二维码交由他人协助开户。 2.【不当销售】在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未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 3.【不当招揽】以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具体手段监管信息未披露)。 4.【不当销售】未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金融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及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进行必要的了解。 5.【诱导销售】电话服务过程中,营销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误导性内容和不当表述,以自称炒股等不当方式作为营销手段诱导客户购买固定收益产品。 6.【诱导销售】推介产品过程中存在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及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意见等情形。 7.【诱导销售】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向客户预估基金投资业绩等情况。 8.【无证展业】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且在违规展业期间,将代销产品服务或预约关系及后续销售奖励下挂至其他营销人员名下。 |
(四)无证荐股、违规承诺、分享收益(10单)
共有10单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组织无证荐股】作为营业部负责人,组织多名员工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建立微信群向公众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的相关信息 2.【无证荐股】任职期间,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且在提供投资建议时,未对潜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提示。 3.【无证荐股】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违规向客户推荐股票。 4.【违规承诺】于金融产品销售后代客户填写售后问卷,向客户提供保本承诺。 5.【违规承诺】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6.【分享收益】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
(五)作弊造假泄露类(9单)
共有9单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编造虚假信息】从业期间,于2022年7月14日在微信群发布有关不实信息并被转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2.【串通客户应对回访】在公司进行客户电话回访前,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并提供答复口径。 3.【串通客户应对回访】在客户回访时提前告知客户提供不实信息应对回访。 4.【向客户泄露答案】从业期间,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 5.【伪造客户资料】在销售先锋期货新悦六号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于2019年5月成立,2021年5月终止)过程中,伪造客户合格投资者认证材料,合规意识淡薄。 泄露客户信息。 6.【从业考试作弊】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使用手机进行拍题,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 7.【从业考试作弊】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请他人代替参加考试,存在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严重违纪情形。 8.【从业考试作弊】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在测试中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查阅相关内容”的违规行为。 |
(六)违反廉洁从业规定(8单)
共有8单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外部兼职】任职期间,存在在所在证券公司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兼职的行为。 2.【从事经营性活动】任职期间,存在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3.【外部兼职】任职期间,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由你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 4.【收受礼金】任职期间,收受某投资者提供的礼金。 5.【从事经营性活动】任职期间,存在设立个体工商户向第三方提供投研服务并获取利益的行为。 6.【销售虚构产品】任职期间,向客户推介虚构的金融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7.【销售虚构产品】任职期间,参与推介虚构的金融产品,并与客户签订代持协议。 8.【实施合同诈骗】任职期间,以投资国债回购名义,与投资人签署伪造的“固定收益业务协议”,以本人银行账户收取投资人资金,借他人证券账户使用投资人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涉嫌实施合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七)飞单(5单)
共有5单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向他人推介/推荐销售非所在证券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2.向客户传递的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不是由所在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3.向客户传递非所在公司券统一提供的投资信息,并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保证投资收益的承诺。 |
(八)投顾服务不规范(4单)
共有4单处罚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未揭示风险和提供来源】从事营销业务期间,存在推荐股票未充分提示风险以及未提供来源等行为。 2.【误导性陈述】作为投资顾问,在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存在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资者发布误导性陈述的行为。 3.【缺乏合理依据】制作并在公司微信群发布的《仁者无敌-2022中国股市预测》被转发并对外传播,相关预测对行业、市场的评论意见不审慎,将股票根据五行属性分类进行分析,投资建议不具有合理依据。 4.【公开提供投资建议】任职期间,通过某网络平台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5.【未揭示风险和提供来源】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时无合理依据,且未提示投资风险。 |
(九)合规履职问题(3单)
共有3单处罚涉及该问题,具体表现为:
1.【合规人员参与违规】作为营业部合规人员,未就营业部的风险隐患向公司合规负责人报告并参与其中。 2.【合规人员知情不报】营业部存在未任职备案人员实际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作为湖州分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未主动识别、控制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合规风险,知情却未制止相关违规行为。 3.【违反任职程序】担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吴兴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之前,未经公司任命,实际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超过6个月。 |
免责声明:本文系个人整理,如有出入,请咨询专业机构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意见,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关注公众号可了解更多案例分析和规则解读!获取“2020-2022年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罚单汇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