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全南供电分公司公告,连续六个月未用电用户将销户并退还账户余额
【公告】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全南县供电分公司
关于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用户销户及销户账户余额退还的公告
尊敬的用电客户: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相关规定,为确保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现就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的用户销户及销户账户余额退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销户对象
凡在我公司供电区域内,连续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电力的用户,均可申请销户。
二、销户流程
1. 用户需携带身份证、用电合同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销户手续。
2. 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将对用户用电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
3. 办理销户手续后,用户需结清电费、违约金等欠款。
三、销户账户余额退还
1. 经核实,用户账户内如有余额,公司将按以下规定退还:
(1)销户前一个月内,用户账户内余额可全额退还;
(2)销户前一个月以上至六个月内,用户账户内余额按实际用电量退还;
(3)销户前六个月以上,用户账户内余额不予退还。
2. 退还方式:退还至用户原缴费账户或指定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用户办理销户手续时,请确保账户内余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
相关内容: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秩序,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发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公司经系统及现场核实,对用户因用户地址拆迁,用电主体消失、受电设备设施拆除或用电设备长期故障未修复等原因,已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未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用电人也无法联系或已办销户,但仍存在电费余额的用户,现于2024年11月1日予以公示。用户知晓本公告后,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至我公司营业厅办理销户或恢复正常用电。对于销户账户还有余额的,请及时办理余额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上述用户进行销户处理。用户后续如有用电需求,须按照相关规定至我公司办理新装用电业务。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
城区供电所:(0797-2695598) 上江供电所:(0797-2660009)
陂头供电所:(0797-2660077) 金龙供电所:(0797-2660006)
龙源坝供电所:(0797-2660007) 南迳供电所:(0797-2660078)
大吉山供电所:(0797-2660079)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全南县供电分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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