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诱骗股民投身虚拟平台炒股陷阱揭秘
诱骗股民在虚拟平台炒股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关于此类行为的法律和道德分析:
1. "法律层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诈骗、非法经营等罪名,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禁止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防止洗钱等违法行为。
2. "道德层面":
- "诚信原则":诱骗股民在虚拟平台炒股,违背了诚信原则,损害了投资者的信任。
- "公平原则":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使得部分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
- "社会责任":作为金融机构或平台,有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非诱导其参与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虚拟平台炒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 "提高投资者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识别虚假信息的能力。
3. "完善法律法规":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诱骗股民在虚拟平台炒股是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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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姚某、余某等5人(均已另案处理)出资联系软件公司开发了一款名为“中银国际”的虚拟炒股平台,采用直营兼招募代理商两种方式诱导股民在该平台上开户炒股。为了吸引股民到平台上投钱,该团伙精心设计了一整套话术,要求成员按流程实施诈骗。首先,网购大量手机卡注册微信号冒充“评股专家”,并向真实股民推荐“专家”微信号。股民主动添加好友后,“专家”往往以工作繁忙为由将其推给“助理”接待,再由“助理”将股民拉到微信交流群里。而这个群里除了极少数是真实股民外,其他所谓“专家、助理”全都是团伙成员伪装的“水军”。然后,“专家”会在专门的直播间讲授炒股课,并进行股票投资比赛。期间,“水军”采用晒虚假盈利截图、刷礼物等方式鼓吹“专家”荐股水平高。在取得股民高度信任后,“专家”开始推荐“中银国际”,谎称 “中银国际”是做香港大盘里的“恒生指数”,行情好、收益高。此时,“水军”们便假意站队,拉拢“专家”和股民组队炒股打比赛。
股民一旦安装“中银国际”开户入金后,就无法退出。因“中银国际”平台本身是虚假的炒股软件,根本不和真正的股市大盘挂钩。股民汇入“中银国际”的炒股资金不仅不会进入大盘,甚至都不在股民自己的账户里,而是直接进入平台提前设置好的第三方资金账户。为了让股民相信是在正常炒股,犯罪团伙将“中银国际”平台上的数据做得几可乱真。股民开户前看到的指数跟现实股票大盘一样,但开户之后看到的所谓“涨跌”,则全部都是犯罪分子自行搭建的假指数。如果股民购买的股票“涨”了,犯罪团伙就会派“炒股高手”跟进,哄骗他们继续投钱。如果“跌”了,团伙成员则变身“同是天涯沦落人”,进行各种好言宽慰。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王伟国为首的诈骗团伙,自2018年3月组建团队作案至案发,不到3个月时间里就诈骗9名被害人共计82.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伟国等1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通讯工具与互联网技术,通过其上线姚某、余某等人非法设置的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件审理期间,各被告人主动退赃或退赔,有利于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在犯罪团伙中所起的作用,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伟国、谢大俊、樊正兴有期徒刑五年,各处罚金5万元;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十个月至缓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