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重磅发布,实施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规范市场秩序
2023年,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了《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保荐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评价原则":评价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绳。
2. "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为在北交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业务保荐活动的保荐机构。
3. "评价内容":
- "执业资质":保荐机构的资质、人员配置、内部管理制度等。
- "执业行为":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的合规性、专业性、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
- "执业效果":保荐项目质量、市场反应、投资者保护等。
4. "评价方法":
- "定量评价":根据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的数据和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 "定性评价":通过专家评审、案例分析等方式对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5. "评价结果运用":
- "激励与约束":根据评价结果,对保荐机构进行激励或约束。
- "信息披露":将评价结果向市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指引》的实施对于提高北交所市场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内容:
11月1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试行)》,督促保荐机构切实提升执业水平,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紧扣质量导向,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表现的考察。评价体系由上市公司质量评价、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和评价得分调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上市公司质量评价占比90%,包括公司经营质量、市场表现评价、公司合规情况三大类13项指标;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占比10%,采用每年度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中的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覆盖专业质量和合规质量两个维度;评价得分调整主要衡量保荐机构执业规模和执业风险,在前述指标得分的基础上作出调整。
《指引》突出市场特色,科学设置评价方法。北交所表示,考虑到交易所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上市公司质量的评价范围为保荐机构T-3年(T为评价年度,下同)当年保荐上市的公司,并以公司上市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表现作为赋值基础。同时,为做好与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的衔接,保荐业务质量的评价范围为保荐机构T年开展北交所保荐业务的执业质量情况。
此外,《指引》还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根据评价得分的不同,参与评价的保荐机构将被划分为A类(前20%)、B类(中60%)、C类(后20%)三类。保荐机构存在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3年内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的,在评价中一票否决,评价结果评定为C类。依据评价结果,北交所将在保荐项目审核问询、现场督导等方面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