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全面升级

北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全面升级"/

2023年11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了《北交所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旨在规范保荐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促进北交所市场健康发展。以下是《指引》的主要内容:
一、评价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2. 实事求是原则:评价工作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
3.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保荐机构的业务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实施分类指导。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监管要求等因素,适时调整评价内容和标准。
二、评价内容
1. 保荐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保荐机构资质、业务范围、从业人员等。
2. 保荐项目的质量: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发行、上市等环节的质量。
3. 投资者保护: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风险提示等。
4. 内部管理:包括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
5. 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社会公益、诚信经营等。
三、评价标准
1. 评价标准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
2. 评价标准依据保荐机构的基本情况、保荐项目的质量、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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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11月1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试行)》,督促保荐机构切实提升执业水平,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紧扣质量导向,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表现的考察。评价体系由上市公司质量评价、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和评价得分调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上市公司质量评价占比90%,包括公司经营质量、市场表现评价、公司合规情况三大类13项指标;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占比10%,采用每年度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中的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覆盖专业质量和合规质量两个维度;评价得分调整主要衡量保荐机构执业规模和执业风险,在前述指标得分的基础上作出调整。

《指引》突出市场特色,科学设置评价方法。北交所表示,考虑到交易所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上市公司质量的评价范围为保荐机构T-3年(T为评价年度,下同)当年保荐上市的公司,并以公司上市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表现作为赋值基础。同时,为做好与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的衔接,保荐业务质量的评价范围为保荐机构T年开展北交所保荐业务的执业质量情况。

此外,《指引》还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根据评价得分的不同,参与评价的保荐机构将被划分为A类(前20%)、B类(中60%)、C类(后20%)三类。保荐机构存在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3年内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的,在评价中一票否决,评价结果评定为C类。依据评价结果,北交所将在保荐项目审核问询、现场督导等方面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

发布于 2025-06-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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