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全资子公司争取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全资子公司争取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锦州吉翔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钼业公司”)的通知,钼业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钼业公司申请授信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钼业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1. 担保对象:钼业公司
2. 担保金额:人民币XX亿元
3. 担保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止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二、担保原因
1. 为支持钼业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为钼业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 钼业公司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公司将继续关注钼业公司的经营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四、风险提示
1. 本担保事项存在一定的风险,如钼业公司

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大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华龙大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4000万元(敞口额度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华龙大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4000万元(敞口额度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3、法定代表人:张绍强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钼、钒铁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矿渣制砖及销售业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3月31日,新华龙大有总资产1,099,336,103.88元,总负债552,241,878.87元,净资产547,094,225.01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94,654,224.86元,净利润-12,741,219.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新华龙大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35,838,073.29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76%。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发布于 2025-06-1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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