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贴心服务,助聋哑人士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为聋哑人提供贴心服务,成功帮助他们顺利办理房产过户,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政务服务的人性化和社会化,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报道:
【标题】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贴心服务,聋哑人顺利办理房产过户
【正文】近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为一名聋哑人提供贴心服务,使其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据悉,这名聋哑人因身体原因无法通过常规渠道办理过户,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迅速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为其提供“一对一”贴心服务。
在办理过程中,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与聋哑人沟通,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详细解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其充分了解过户手续。同时,针对聋哑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的情况,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经过多方努力,聋哑人顺利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此次贴心服务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赞扬,也为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据了解,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今后,该中心将继续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努力打造人性化、便民化的政务环境。
【结语】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此次贴心服务聋哑人顺利办理房产过户,彰显了我国政务服务的人性化和社会化。在今后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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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向市残联了解聋哑人的手语翻译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并联系市聋哑学校指派专业手语老师到场协助陈先生办理手续,并向司法部门了解涉及聋哑人的询问笔录的制作规则。最终,窗口工作人员按规范流程向陈先生询问房产继承和过户相关问题,经手语翻译,陈先生签字确认,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机构,应当设置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语音提示等设备,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宋冰心)
来源: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