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透视,高效备考攻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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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是中国金融市场从业人员的入门教材,涵盖了金融市场的基本理论、运作机制、风险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以下是该教材的一些主要考点透视:
1. 金融市场概述 - 金融市场定义与功能 - 金融市场分类 - 金融市场的作用与影响
2. 金融市场参与者 - 金融机构 - 企业 - 政府与政府机构 - 个人投资者
3. 金融市场工具 - 货币市场工具:短期国债、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等 - 资本市场工具:股票、债券、基金等 - 衍生品市场工具:期货、期权、掉期等
4. 金融市场交易机制 - 交易方式:场内交易、场外交易 - 交易规则:价格发现、交易撮合、信息披露等
5. 金融市场风险管理 - 风险类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 风险管理方法: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对冲等
6. 金融市场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7. 金融市场监管 - 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 - 监管目标:保护投资者

相关内容:

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透视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1.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场所。这个场所有时是有形的,如证券交易所;有时则是无形的,如很多交易都是通过电信网络构成的看不见的市场进行的。

(2)金融市场反映了金融资产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供求关系,揭示了资金的归集与传递过程。

(3)金融市场包含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运行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价格机制。在金融市场上,价格机制是其运行的重要基础,完善的法规制度、先进的交易手段则是其顺利运行的可靠保障。

2.金融市场的分类

(1)按照金融资产到期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2)按交易对象是否为新发行,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3)根据交易中介作用的不同,金融市场可以分为直接金融市场和间接金融市场。

(4)按金融市场地域范围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

(5)按是否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金融市场可分为有形金融市场和无形金融市场。

(6)按金融工具交割期限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金融现货市场、金融期货市场与金融期权市场。

(7)按交易是即期还是未来交割,可将金融市场分为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8)根据金融资产种类的不同,可分为证券市场和非证券金融市场。

(9)根据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金融市场分为竞价市场和议价市场。

3.金融市场的功能

(1)资金融通。这是金融市场的首要功能。金融市场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实现货币资金在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转移,促进有形资本形成。

(2)价格发现。

(3)提供流动性。

(4)风险管理。

4.直接融资

(1)直接融资的特点:直接性;分散性;信誉的差异性较大;部分不可逆性;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2)直接融资的分类:商业信用;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风险投资融资;民间借贷。

5.间接融资

(1)间接融资的特点:间接性;相对的集中性;信誉的差异性较小;全部具有可逆性;

融资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

(2)间接融资的分类:银行信用;消费信用;租赁融资。

一个国家在一个时期若以间接融资为主,则中长期信贷市场居于核心地位;若以直接融资为主,则证券市场居于一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核心地位。

6.国际资金流动方式

(1)按资本的使用期限长短,可将国际资本流动分为长期资本流动和短期资本流动两大类。

长期资本流动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或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资本流动,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贷款三种主要方式。

短期资本流动是指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资本流动,包括贸易资本流动、套利性资本流动、保值性资本流动、投机性资本流动。

(2)按照资本跨国界流动的方向,国际资本流动可以分为资本流入和资本流出。

7.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稳健指标编制指南》,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包括金融公司、非金融公司、住户、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广义政府、公共部门。

第二章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8.金融中介机构体系的构成

金融中介是指从事金融活动及为金融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一般由银行金融中介及非银行金融中介构成,具体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

9.证券公司的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其他证券业务。

10.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1)发行的银行。

(2)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需履行的职责如下:

①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

②充当最后贷款人(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中央银行主要通过票据再贴现和票据再抵押两种途径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充当最后贷款人。

③主持全国银行间清算业务。

(3)政府的银行。

(4)管理金融的银行。

11.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1)稳定物价。稳定物价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

(2)充分就业。

(3)促进经济增长。

(4)平衡国际收支。

(5)金融稳定。

12.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

(1)操作目标。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能够直接影响或控制的目标变量。通常被采用的操作目标主要有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基础货币、存款准备金。

(2)中介目标。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是中央银行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而设置的可供观察和调整的指标。经常采用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包括银行信贷规模、货币供应量、长期利率等。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的选择标准有: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抗干扰性;适应性。

13.货币政策工具

(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操作。

(2)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除此之外,还有直接信用控制和间接信用控制等。

(3)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临时流动性便利(TLF)、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CRA)、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等。

14.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1)场内市场:主要包括主板(上海主板1990年12月、深圳主板1991年7月)、创业板(深圳2009年10月)、科创板(上海2019年6月)、新三板(北京2012年9月)、北京证券交易所。

(2)场外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2006年1月以后陆续成立)、券商柜台市场(2012年12月)、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2013年2月成立,2015年2月改名更制)、私募基金市场(2014年8月)。

15.科创板重点服务的企业类型和行业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服务等。

(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服务等。

(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服务等。

(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服务等。

(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

(7)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16.科创板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17.创业板改革的定位

创业板改革定位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章证券市场主体

18.证券融资的特征

(1)证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

(2)证券融资是一种强市场性的金融活动。

(3)证券融资是在由各种中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组成的证券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完成的。

(4)证券融资是一种长期融资。

19.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发行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主要包括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在市场中又常被称为“定向增发”或者“定增”)、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简称为“转债”)、优先股、公司债券、企业资产证券化(一般简称“ABS”)等。

20.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及分类

证券市场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机构和个人。

总体来说,证券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个人投资者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

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1)政府机构类投资者是指进行证券投资的政府机构。

(2)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3)法人类机构投资者是指投资于各类证券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投资者的种类大致包括政府、中央银行、证券自营商、企业公司。

(4)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社会公益基金等。

22.证券公司净资本

证券公司净资本由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构成。

其中:

核心净资本=净资产-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附属净资本=长期次级债×规定比例-/+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23.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2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禁止性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3)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保证金规定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A股股票,以及权证的折算率为0。

(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26.资金和证券的来源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可以使用下列资金和证券:

(1)自有资金和证券。

(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

(4)依法筹集的其他资金和证券。

27.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设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证券交易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28.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4)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服务。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9.净额结算制度

证券交易结算方式可分为全额结算和净额结算。全额结算是指交易双方对所达成的交易实行逐笔清算,并逐笔转移证券和资金;净额结算是指交易双方对所有达成的交易实行轧差清算,并对轧抵之后的证券和资金的净额进行交付。目前,我国对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多数证券交易均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

30.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的来源有: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2)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经营管理和运作水平较差、风险较高的证券公司,应当按较高比例缴纳基金;各证券公司的具体缴纳比例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状况确定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进行调整;证券公司缴纳的基金在其营业成本中列支。

(3)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

(4)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

(5)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

(6)其他合法收入。

31.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3)“三公”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32.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国际证监会组织公布了证券市场监管的三个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第四章股票

33.股票的性质和特征

(1)股票的性质:股票是有价证券;股票是要式证券;股票是证权证券;股票是资本证券;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2)股票的特征:收益性;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流动性;永久性;参与性。其中,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

34.股票的收益来源

(1)来自股份公司。认购股票后,持有者即对发行公司享有经济权益,其实现形式是

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数量多少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2)来自股票流通。

35.股票的分类

(1)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票和特别股票。

(2)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3)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股票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36.关于股利的四个重要日期

(1)股利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确认参加本期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

(3)除息除权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1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4)派发日,即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转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

37.股票分割与合并

股票分割又称“拆股”“拆细”,是将1股股票均等地拆成若干股。股票合并又称“并股”,是将若干股股票合并为1股。

从理论上说,不论是分割还是合并,只是增加或减少股东持有股票的数量,并不改变公司的实收资本和每位股东所持股东权益占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比重。理论上,股票分割或合并后股价会以相同的比例向下或向上调整,但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值不发生变化。

38.剩余资产分配条件、顺序

普通股股东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也有一定的先决条件。普通股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9.优先股的特征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4)一般无表决权。

40.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境内居民个人可以用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股交易,但不允许使用外币现钞。

41.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由H股、N股、S股和L股等构成。

需要说明的是,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红筹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但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中国内地公司的股票。

42.上市公司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3.证券交易单位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基金、权证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A股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01美元。

44.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证券经纪商为投资者办理经纪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投资者必须事先到中国结算公司或其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原则上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

投资者在从事证券交易之前,必须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通过证券账户持有证券,证券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深圳证券账户当日开立,当日即可用于交易。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一交易日生效。

45.证券委托的形式

(1)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采用柜台委托方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面对面办理委托手续,加强了委托买卖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比较稳妥可靠。

(2)非柜台委托:

①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

②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

③网上委托。

46.委托指令的基本类别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限价委托、停止损失委托和停止损失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收市委托等。

47.委托指令的内容

(1)证券账户号码。

(2)证券代码。

(3)买卖方向。

(4)委托数量。这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5)委托价格。

(6)证券交易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48.委托执行

(1)申报原则。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2)申报方式。申报方式有两种,一种由证券经纪商的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另一种由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营业员直接申报。

(3)申报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另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做顺延。

49.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

(1)价格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50.证券交易的竞价方式

(1)集合竞价方式。其原则包括:

①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②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③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2)连续竞价方式。其原则包括:

①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②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③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1.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步骤和方法

股价指数的编制分为四步:

第一步,选择样本股。

第二步,选定某基期,并以一定方法计算基期平均股价或市值。

第三步,计算计算期平均股价或市值,并作必要的修正。

第四步,指数化。如果计算股价指数,就需要将计算期的平均股价或市值转化为指数值,即将基期平均股价或市值定为某一常数(通常为10、100或1000),并据此计算计算期股价的指数值。

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主要有算术平均法、几何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

52.股票价值

(1)股票的票面价值又称“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该种股票被称为“有面额股票”。

(2)股票的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每股账面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

(3)股票的清算价值是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4)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也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

53.股票价格

股票价格是指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价格。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就是以一定的必要收益率计算出来的未来收入的现值。

股票本身只是一张资本凭证。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是根据现值理论而来的。股票交易实际上是对未来收益权的转让买卖,股票价格就是对未来收益的评定。

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由股票的价值决定,但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

54.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因素

一般来讲,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公司净资产、盈利水平、股利政策、股份分割、增资和减资以及并购重组等。

一般来讲,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及市场因素。

第五章债券

55.债券的性质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56.债券的票面要素

(1)债券的票面价值。

(2)债券的到期期限。

(3)债券的票面利率。

(4)债券发行者名称。

57.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

(2)流动性。

(3)安全性。

(4)收益性。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利息收入;二是资本损益;三是再投资收益。

58.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

(1)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债券与股票都属于有价证券;债券与股票都是筹措资金的手段,都属于直接融资工具;债券与股票收益率相互影响。

(2)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权利不同;发行目的及主体不同;期限不同;收益不同;风险不同。

59.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

(1)国债的偿还期限是国债的存续时间,按偿还期限不同,习惯上把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2)按资金用途不同,即根据举借债务对筹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规定,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

(3)按付息方式分类,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式国债。

(4)按流通与否,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

(5)依照币种,国债可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

60.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61.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2)监管机构不同。

(3)募集资金用途不同。

(4)发行申报程序不同。

(5)发行期限不同。

(6)发行持续时间不同。

(7)发行定价方式不同。

(8)担保要求不同。

(9)发行市场不同。

(10)发行制度不同。

62.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家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属于一个国家,债券的面值货币和发行市场则属于另一个国家。

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扬基债券”,它是由非美国发行人在美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武士债券”,它是由非日本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

63.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债券发行者、债券发行地点和债券面值所使用的货币可以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由于它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故也称“无国籍债券”。欧洲债券票面使用的货币一般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主要为美元,其次还有欧元、英镑、日元等,也有使用复合货币单位的,如特别提款权。

64.影响国债销售价格的因素

(1)市场利率。

(2)承销商承销国债的中标成本。

(3)流通市场中可比国债的收益率水平。

(4)国债承销的手续费收入。

(5)承销商所期望的资金回收速度。

(6)其他国债分销过程中的成本。

65.证券公司次级债务

根据《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次级债分为长期次级债和短期次级债。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次级债为长期次级债。长期次级债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3年、2年、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证券公司为满足正常流动性资金需要,借入或发行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1年以下(含1年)的次级债为短期次级债。短期次级债不计入净资本。

66.债券报价的主要方式

债券买卖交易中有公开报价、对话报价、双边报价和小额报价四种报价方式,前两者属于询价交易方式的范畴,后两者可通过点击确认、单向撮合的方式成交。

67.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清算结算机制

从目前来看,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清算结算机制,主要分全额双边清算和净额集中清算两种类型,前者主要采用“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此外还有纯券过户、见券付款(PAD)和见款付券三种方式;而后者采用“中央对手方”的结算方式。券款对付是指在结算日债券交割与资金支付同步进行并互为约束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全额结算方式包括以下5种:

(1)现券交易(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

(2)质押式回购(首期——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到期——见款付券、券款对付)。

(3)买断式回购(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券款对付)。

(4)债券远期。

(5)债券借贷。

净额结算方式采用现券交易,使用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在我国,中央国债公司托管的债券全部采用全额清算的结算方式,而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可以采用两种清算结算方式。

68.债券贴现率的确定

根据定义,债券的贴现率是投资者对该债券要求的最低回报率,也称为必要回报率。其计算公式为:

债券必要回报率=真实无风险收益率+预期通货膨胀率+风险溢价

(1)真实无风险收益率,是指真实资本的无风险回报率,理论上由社会资本平均回报率决定。

(2)预期通货膨胀率,是对未来通货膨胀率的估计值。

(3)风险溢价,根据各种债券的风险大小而定,是投资者因承担投资风险而获得的补偿。债券投资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违约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等。一般来说,买卖价差越大,流动性风险越高;成交量越大,流动性越好,流动性风险就越低。

投资学中,通常把前两项之和称为“名义无风险收益率”,一般用相同期限零息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称为即期利率或零利率)来近似表示。

69.债券报价形式

债券交易中,报价是指每100元面值债券的价格,以下两种报价均较为普遍:

(1)全价报价。此时,债券报价即买卖双方实际支付价格。全价报价的优点是所见即所得,比较方便。缺点则是含混了债券价格涨跌的真实原因。

(2)净价报价。此时,债券报价是扣除累积应付利息后的报价。净价报价的优点是把利息累积因素从债券价格中剔除,能更好地反映债券价格的波动程度;缺点是双方需要计算实际支付价格。

70.债券利息计算

计算累计利息时,针对不同类别债券,全年天数和利息累计天数的计算分别有行业惯例。

(1)短期债券。通常全年天数定为360天,半年定为180天。利息累计天数则分为按实际天数(ACT)计算(ACT/360,ACT/180)和按每月30天计算(30/360,30/180)两种。

(2)中长期附息债券。全年天数有的定为实际全年天数,也有的定为365天。累计利息天数也分为实际天数、每月按30天计算两种。

我国交易所市场对附息债券的计息规定是,全年天数统一按365天计算;利息累计天数规则是“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不计息”。

(3)贴现式债券。我国目前对于贴现发行的零息债券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累计利息,闰年2月29日也计利息,公式为:

应计利息额=×起息日至结算日的天数

第六章证券投资基金

71.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72.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特点

(1)被动操作的指数基金。

(2)独特的实物申购、赎回机制。ETF有“最小申购、赎回份额”的规定,只有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投资者才能参与ETF一级市场的实物申购与赎回交易。

(3)实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

73.LOF与ETF的区别

(1)申购、赎回的标的不同。ETF与投资者交换的是基金份额与一篮子证券或商品;而LOF申购、赎回的是基金份额与现金的对价。

(2)申购、赎回的场所不同。ETF的申购、赎回通过交易所进行;LOF的申购、赎回既可以在代销网点进行,也可以在交易所进行。

(3)对申购、赎回限制不同。只有资金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投资者才能参与ETF一级市场的申购、赎回交易;而LOF在申购、赎回上没有特别要求。

(4)基金投资策略不同。ETF通常采用完全被动式管理方法,以拟合某一指数为目标;而LOF则是普通的开放式基金增加了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它可以是指数型基金,也可以是主动型基金。

(5)净值报价频率不同。在二级市场的净值报价上,ETF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报价;而LOF的净值报价频率要比ETF低,通常1天只提供1次或几次基金参考净值报价。

7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关系

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当事人。基金市场上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参与基金市场,监管机构则对基金市场上的各种参与主体实施全面监管。

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基金运作可分为基金的市场营销、投资管理与后台管理三大部分。基金的市场营销主要涉及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客户服务,基金的投资管理则体现了管理人的服务价值,而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估值、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后台管理服务则对保障基金的安全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75.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目前,我国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按照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费率标准,最高一般不超过1.5%,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型基金一般认购费为0。

基金管理人会针对不同的基金类型、不同的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认购费率。

在基金份额认购上存在两种收费模式,即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76.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根据规定,基金认购费用将统一按净认购金额为基础收取,相应的基金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77.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投资者在申购、赎回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时并不能即时获知买卖的成交价格。申购、赎回价格只能以申购、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这与股票、封闭式基金等金融产品按“已知价”原则进行买卖不同。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78.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价格以1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79.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基金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80.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81.基金资产估值频率

基金一般都按照固定的时间间隔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通常监管法规会规定一个最小的估值频率。对开放式基金来说,估值的时间通常与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一致。目前,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于每个交易日估值,并于次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封闭式基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但每个交易日也都进行估值。

海外的基金多数也是每个交易日估值,但也有一部分基金是每周估值一次,有的甚至每半个月、每月估值一次。

82.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费用

(1)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者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申购费、赎回费及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直接从投资者申购、赎回或转换的金额中收取。

(2)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持有人大会费用、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83.可以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与基金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销售服务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8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85.公募REITs的风险管理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终止上市风险。

(5)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第七章金融衍生工具

86.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又被称为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由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可以看出,它们具有下列四个显著特性:

(1)跨期性。

(2)杠杆性。

(3)联动性。这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87.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动因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

88.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而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

(4)现金流转不同。

(5)盈亏特点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89.金融互换

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是一系列远期合约的组合。

互换的类型有多种,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权益类互换、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等均已较为常见。但最常见的、市场规模最大的仍然是传统的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特别是利率互换,市场规模占互换总规模的60%以上。

90.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分类

(1)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类,分为股权联结型产品、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等种类。

(2)按收益保障性分类,分为收益保证型产品和非收益保证型产品两大类。

(3)按发行方式分类,分为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与私募结构化产品。

(4)按照嵌入式衍生产品的属性不同,分为基于互换的结构化产品、基于期权的结构化产品等类别。

第八章金融风险管理

91.风险的三种定义

(1)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该观点认为风险等同于结果的不确定性。

(2)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3)风险是实际结果对期望值的偏离。这种定义是投资学、金融学以及金融工程学中的主流定义,其重要特性体现了风险不仅包括损失的可能性,也包括对盈利可能性的覆盖,这种定义是现代风险计量和管理的基础。

92.风险管理的内涵与目标

风险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承担风险而可能遭受到的损失,运用各种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评估和计量、监测和报告、控制和缓释等的行为过程。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创造价值。根据金融学对企业价值的定义,作为未来现金流贴现值之和的价值受三个因素影响:每期的现金流、贴现率、期限。风险管理对这三个因素的价值创造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93.风险管理的流程

(1)金融风险的识别。

(2)金融风险的度量。

(3)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4)金融风险的应对。

94.风险限额的类别

风险限额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整体发展战略所设定的主要风险指标的控制上(下)限。

按约束的风险类型,限额主要分为信用风险限额、市场风险限额、操作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国别风险限额。

从国际银行经验看,风险限额主要包括集中度限额、VaR限额和止损限额三种形式。

95.压力测试

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证券公司压力测试应当全面覆盖公司各个业务领域、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的各类风险,并充分考虑各类风险间的相关性。

(2)实践性原则: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流程与方法应当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经营管理实践紧密结合,压力测试结果应当在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中得到有效应用。

(3)审慎性原则: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所选用的风险因素、数量模型、情景假设应当审慎合理,符合行业和公司实际,以利于科学分析各类风险的特征及其对各项业务的影响。

(4)前瞻性原则: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应当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行业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合理预见各种可能出现的极端不利情况和风险。

96.市场风险衡量指标

最早的风险计量方法是名义值法。敏感性方法是测量市场因子每一个单位的不利变化可能引起投资组合的损失。波动性方法是以收益标准差作为风险量度。这两种方法都是利用统计学原理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对风险的度量有指导意义。

波动性分析的方法主要有波动率和方差、VaR、期望尾损失。

97.估值管理

(1)名义价值。名义价值是指金融资产根据历史成本所反映的账面价值。在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由于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因素的频繁变动,名义价值一般不具有实质性意义。

(2)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发布的《国际评估准则》将市场价值定义为:在评估基准日,自愿的买卖双方在知情、谨慎、非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公平交易资产所获得的资产的预期价值。

(3)公允价值。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金融资产时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金融负债时将会支付的价格。

(4)市值重估。市值重估是指对交易账簿头寸重新估算其市场价值。

98.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衡量指标

(1)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2)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3)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4)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

99.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无法通过分散投资组合规避的风险。通常,系统性风险主要由国家政治和经济的重大变革以及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是指全局性的、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系统性风险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或“不可回避风险”。系统性风险包括宏观经济风险、购买力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与单体金融机构风险相对应的,通常具有内生性、关联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等特征。非系统性风险是可以抵消、回避的,因此又被称为“可分散风险”或“可回避风险”。

100.声誉风险的管理原则、方法

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程全员原则。

(2)预防第一原则。

(3)审慎管理原则。

(4)快速响应原则。

声誉风险的管理方法:

(1)事前识别与评估。

(2)应急机制。

(3)媒体沟通和信息披露。

(4)舆情监测分析。

发布于 2025-06-16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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