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私设关联交易被解雇,劳动合同无效引发争议,揭秘“自我交易”的职场风险!”
“自我交易”是指公司高管或员工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自己或关联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它破坏了公司利益,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高管私设关联交易,如果被证实,确实会导致劳动合同被判无效。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1. 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高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设关联交易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劳动合同可能被判无效。
2. 侵害公司利益:私设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劳动合同无效,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诚信原则: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诚信原则建立的。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法院可能会判决劳动合同无效。
4. 劳动合同内容违法:如果劳动合同中包含与私设关联交易相关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违反了法律法规,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总之,高管私设关联交易是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劳动合同被判无效。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高管行为的监督,防止私设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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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高位,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
某上市公司副总因“自我交易”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随后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和赔偿,但法院却认定:劳动合同因重大诚信问题,无效或可解除。
今天,我们就来拆解一个实务高发风险点:
高管私设关联交易,如何可能触发劳动合同无效条款?
案例回顾:高管操盘自家公司交易,事发被立即开除!
李某是某上市公司采购总监,签订有《劳动合同》和《高管行为规范》。
公司在审计中发现:
- 李某将公司多项设备采购订单指定给其亲属控制的“关联公司”;
- 未向董事会、审计部门履行披露义务;
- 采购价格虚高,存在明显不当利益关联。
公司认定其存在重大违纪行为、损害公司利益,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提起劳动仲裁与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数十万元。
⚖️法院判决:高管构成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合法!
法院认为:
- 李某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利用职务为本人或亲属谋利;
- 其关联交易未报备,违反公司章程和《员工手册》,损害公司财产利益;
- 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单位可即时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法院驳回李某的全部请求,明确:“高管失信,不适合再留在管理岗位。”
关键问题一:高管“自我交易”行为,是否违法?
▶ 如果未如实向公司披露关联关系、对交易价格、条件造成影响,可能违反:
- 《公司法》第147条(忠实义务)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纪解除)
- 《上市公司自律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合规制度
严重情节还可能触发: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刑事责任。
❗️关键问题二:高管涉及关联交易,劳动合同是否一定无效?
并非自动无效,但若同时具备以下情形,法院可能认定“可解除或构成无效”:
风险因素 | 说明 |
故意隐瞒关联关系 | 明知亲属或自己持股却不报告 |
违反公司制度 | 员工手册、内部控制规则已明确禁止 |
损害公司利益 | 价格偏离、采购失实、服务不达标 |
合同有诚信条款 | 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损害公司可即时解除” |
此类纠纷中,“是否构成解除条件”“是否经过合法程序”是法院审查重点。
✅律师建议:企业如何防范高管“自我交易”风险?
1. 高管入职签署“关联交易申报承诺函”
▶ 明确要求披露本人及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投资、交易行为。
2. 劳动合同中加入“重大诚信违约=即时解除”条款
▶ 明确:“违反诚实信用、利益回避条款”视为严重违纪,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 企业建立“高管合规档案”与定期申报制度
▶ 尤其是财务、采购、投融资、销售类高管,需动态审查。
4. 一旦发现问题,依法启动内部调查流程+书面固定证据
▶ 包括邮件记录、交易链、授权流程、资金流向、采购文件等。
结语:“一人身居高位,不能双手伸长”
高管不是普通员工,其行为与“公司治理、商业诚信、公共形象”紧密绑定。
一旦触碰利益输送、隐匿关联交易这条红线,不仅职位不保,连劳动权益都可能落空。
如您是企业管理者,正在处理高管用工、规章制度修订,欢迎私信我领取《高管诚信条款范本》与《关联交易审查操作指引》。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知识普及与案例解读,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或办案依据。因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建议您在处理高管违纪、合同解除等风险事项前咨询本律师,以获取专业判断与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