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尊敬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时间:2020年X月X日(星期X)下午X时X分
3.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浙江省宁波市XX区XX路XX号)
4.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报告; 6.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薪酬与考核报告; 7.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审议并通过其他事项。
三、股东出席
1.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X月X日,凡在此日期

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 云湖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 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 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贞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传真:0574-87376630

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 355 号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水集团”、“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就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对宁水集团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王 晨束学岭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布于 2025-06-1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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