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基金经理因内幕交易被罚100万元,明示暗示他人交易遭重罚!”

“80后基金经理因内幕交易被罚100万元,明示暗示他人交易遭重罚!”"/

这种情况涉及到金融市场中的违规行为,即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这种行为在金融市场上被称为内幕交易。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违规行为":这位80后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这违反了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在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是指利用未公开的、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 "法律后果":根据中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幕交易行为将被严厉打击。此次该基金经理被罚款100万元,表明监管部门对此类违规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
3. "影响":此事件可能会对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 "市场信心":内幕交易行为会损害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引发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危机。 - "市场监管":监管部门会加大力度打击内幕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 "行业规范":此事件可能会促使基金经理等行业从业人员加强自律,遵守市场规则。
4. "防范措施": - "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投资者对内幕交易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 "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让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总之,这位80后基金经理的违规行为受到严厉处罚,提醒我们金融市场中的合规意识至关重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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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12月18日,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80后基金经理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进一步来讲,罚单指出,2015年5月20日,王宇恒入职某基金公司。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王宇恒担任该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自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王宇恒负责某基金投资指令下达等日常投资管理工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持仓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等未公开信息。

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官网

而根据东方财富网显示,王宇恒自2015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后担任行业研究员。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王宇恒管理嘉实创新先锋混合。从时间线上不难看出罚单披露的时间和王宇恒任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基金经理的时间吻合。

此外,据罚单披露,王宇恒与张某于2019年相识,2020年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频繁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交流,交流内容涵盖行业信息、技术动向、公司基本面、个股等。此外,二人还存在互相介绍投资、合作项目以及资金换汇等行为。

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王宇恒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明示、暗示张某交易7只股票,张某操作“张某”招商证券账户交易上述股票,致使相关交易与王宇恒管理的基金发生趋同。

对于此,在听证过程中,王宇恒提出申辩意见:王宇恒主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拾轿子”的目的,客观上无收益,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有本质区别。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系职务需要,是为实现基金资产的更大收益;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内容均为股票相关行业信息及相关推测性观点,不属于未公开信息;张某是资深科技投资人,拥有广阔信息源和行业资源,足以独立作出交易决策,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未对后者的交易决策产生影响,交易趋同属于概率事件;王宇恒为基金财产增值作出巨大贡献,不存在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投资者权益等严重情节,拟作出的处罚过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不过,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对该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认为王宇恒实施了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张某交易的行为。二人长期保持频繁交流,关系密切。王宇恒知悉基金关于案涉7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其在对有关股票进行分析、推荐时利用了相关未公开信息,实施了明示、暗示张某交易有关股票的行为。

同时,张某的趋同交易行为与王宇恒的明示、暗示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张某账户交易的整体趋同比例在王宇恒任职期间显著提高,交易趋同明显异常。对于案涉7只股票,王宇恒获取相关未公开信息的时间、王宇恒与张某聊天谈及相关股票的时间、张某从事相关交易的时间存在关联性。至于张某作为行业人士是否有自己专业判断、王宇恒意见是否为张某实施决策的唯一信息,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

除此之外,证监会天津监管局认为,本案量罚并无不当。本案处罚已充分考虑王宇恒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符合过罚相当原则,不存在过重情况。(南木)

发布于 2025-06-1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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