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基金经理休假代履职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司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经理休假情况
基金经理[姓名]因个人原因,自[开始休假日期]起休假,休假期间由[代为履职基金经理姓名]代为履职。
二、代为履职基金经理情况
代为履职基金经理[姓名]具备基金经理任职资格,自[开始履职日期]起代为履职,直至[基金经理休假结束日期]。
三、履职期间职责
代为履职基金经理在履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基金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投资策略和操作计划;
2. 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管理和调整;
3. 监督投资团队的工作;
4. 完成其他与基金经理职责相关的工作。
四、投资者风险提示
1. 基金经理休假期间,代为履职基金经理将尽力保持投资策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投资者仍需关注市场变化,谨慎投资。
2. 投资者如需了解基金投资情况,请及时关注基金净值公告和基金经理定期报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相关内容:
丁锐女士休假期间,其管理的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李燕女士代为管理;其参与管理的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为该基金基金经理的李燕女士进行管理;其参与管理的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为该基金基金经理的王佳骏女士进行管理;其参与管理的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由同为该基金基金经理的李燕女士、高德勇先生进行管理。
李燕女士、王佳骏女士、高德勇先生均具备基金经理任职资格。
上述事项已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