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因四大违规问题被暂停半年债券承销业务,行业监管再升级
中原证券因涉及四大违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债券承销业务半年。这四大违规问题可能包括:
1. 未按规定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这可能涉及在销售债券时未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分类,导致投资者承担了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2. 违规销售或承销债券:这可能包括未经批准销售或承销债券,或者销售或承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债券。
3.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这可能涉及在销售或承销债券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充分了解产品情况。
4. 内部控制不健全:这可能涉及证券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半年的处罚措施,旨在警示证券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的一种手段。在此期间,中原证券需要认真整改,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合规经营。
相关内容:
其中,经查发现中原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二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三是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四是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
证监会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多项规定,决定对中原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此前10月18日,证监会通报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集中发布了十余条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开源证券、中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海通证券、中航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等11家券商。其中,开源证券、中原证券被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证监会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包括外逃后被遣返回国的海通证券前副总经理姜诚君,中信建投现任董秘、前投行业务负责人刘乃生等知名投行从业者,以及开源证券总经理李刚以及时任分管债券业务高管杨彬,东北证券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梁化军,中原证券总经理李昭欣、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花金钟等人。
证监会表示,本次现场检查在覆盖面、追责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较往年均有明显提升。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更好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
编辑:胡晨曦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