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行动在即,严防“破窗效应”蔓延
长江禁渔是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措施,旨在恢复和保护长江的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在此过程中,警惕“破窗效应”显得尤为重要。
“破窗效应”是指,如果一个地方出现了一个破损的窗户,如果不及时修复,其他窗户也可能会被破坏。在长江禁渔的背景下,这一效应可以理解为:一旦有人违反禁渔规定,可能会引发其他人的效仿,从而导致整个禁渔秩序的崩溃。
以下是几个方面,我们需要警惕“破窗效应”: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渔民、民众普及长江禁渔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保护长江生态资源是每个人的责任。
2. 严格执法:加大对违反禁渔规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形成震慑效应,防止“破窗效应”的发生。
3. 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江禁渔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确保禁渔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4. 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渔民的禁渔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维护长江禁渔秩序。
5. 奖励举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禁渔监督,对举报违法行为的群众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长江生态的良好氛围。
总之,长江禁渔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警惕“破窗效应”,确保禁渔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为长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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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记者 韩振
随着长江大保护力度加强,尤其是全面禁捕退捕的有力实施,长江生态呈现持续向好态势。昔日“危机四伏”的江面,逐渐成为鱼儿的嬉戏天堂。但“欣喜”之下藏“隐忧”,日益丰富的鱼类资源让非法捕鱼者觊觎更甚,在沿江各地近期查获的非法捕鱼案件中,以垂钓为名行非法捕鱼之实的现象值得关注。
泥鳅钓、锚鱼钓抬头,屡禁不止
2020年启动实施长江全面禁捕退捕,效果立竿见影。一度难觅的江豚近期在长江中下游频频出现。同时,上游地区的科学监测显示,长江物种数量明显增加,特别是一些珍稀特有物种出现的频率增高。
随着长江鱼资源的逐步恢复,少数人企图通过长江鱼资源非法牟利的诱惑更大、冲动更强,禁渔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近年来,长江沿线对“三无船”展开强力整治,大量“三无船”被拆解,过去通过驾驶“三无船”进行非法捕鱼的行为大大减少,但一些更加轻量化、机动化的非法捕鱼现象有所抬头,对长江鱼类的危害不容小觑。

渔政执法船队从长江江面驶过 程敏 摄
近期,长江沿线有关省份和部门陆续发布侦破的非法捕鱼案件。分析这些案件发现,以泥鳅打窝的“泥鳅钓”,以铁钩锚鱼的“锚鱼钓”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地区甚至还存在毒鱼、毒虾的现象。“泥鳅钓”专门钓凶猛的鱼类,破坏鱼类生态平衡。“锚鱼钓”手法简单粗暴,被锚钩锚住的鱼非死即伤,加之一些钓竿装有视频工具,一次“锚鱼钓”收获不少。毒鱼、毒虾对水生态的危害更是无须赘述。这些违法行为若不及时制止,必将产生“破窗效应”。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各地想方设法予以打击,但仍存在一些难点。一是非法捕鱼方式流动性强、隐蔽性高、取证困难,且多在夜间进行,对执法部门的执法意志、执法能力和执法技巧都提出考验。二是各区域、各部门执法水平客观上参差不齐,有的区域之间差距还较大,此种执法现状容易让非法捕鱼者心存侥幸。三是打击非法捕鱼的力度加大,江鱼价格随之水涨船高,而长江禁渔后鱼类资源愈加丰富,很短时间就能捕获过去很长时间才能捕获的数量,一些非法捕钓者趋利而动。
防“破窗效应”,需多措并举
首先,要切实构建自上而下、左右相连的联防之网。总体来看,仅依靠执法部门人员力量守护长江还不够,需要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民间志愿组织等全社会力量,构建“一竿子插到底”的多层级快速反应体系。一旦发现有非法捕鱼现象,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迅速抵达现场。同时,相连区域要切实加强执法联动,将联动执法日常化,推动执法水平均衡化,不给非法捕鱼留死角。
其次,要充分借助科技力量,提升发现、预警、取证能力。打击非法捕鱼要善用科技的力量。近年来,重庆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构建了AI预警处置系统,该系统利用安装在长江沿线重点区域的高清摄像头,自动识别锁定、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发出预警,已帮助执法部门精准查处了330多个案件,为执法人员装上了科技的“翅膀”,也为沿江执法提供了借鉴。
再次,要充分利用已查处案件,持续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全面禁捕退捕以来,各级媒体、机构持续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逐步提高了护鱼的法律意识,普遍认识到非法捕鱼的严重性。下一步,要注重以案说法,引导群众深化对具体违法行为和严重法律后果的认识,进一步消除非法捕鱼者的侥幸心理。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