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佳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在即,受损股民维权索赔线索紧张征集!
珠海和佳(股票代码:002402)已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这一消息可能会对受损股民造成影响。对于受损股民而言,维权索赔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以下是一些建议,供股民参考:
1. 收集证据:股民需要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交易记录、公司公告、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等相关文件。
2. 咨询律师:建议股民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索赔流程、所需证据及维权途径。律师会根据股民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意见。
3. 报告证监会:股民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或当地证监局报告此事,反映受损情况,寻求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4. 加入维权群组:加入珠海和佳受损股民维权群组,与其他受损股民交流信息,共同探讨维权策略。
5. 留意公司动态:密切关注珠海和佳的相关公告和动态,了解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6. 提交索赔申请: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股民可以向法院提交索赔申请。根据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损股民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7. 参与调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股民可以与公司协商调解,争取达成和解。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维权过程需根据股民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在此过程中,保持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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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和佳”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立案。
对此,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目前部分投资者诉和佳医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正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初步判断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买入*ST和佳股票,在2022年3月19日及之后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着手索赔事宜(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
2022年12月7日珠海和佳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立案。2023年1月18日 珠海和佳发布《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资金占用情形尚未解决。根据深交所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目前已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开信息显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司以肿瘤微创治疗设备及耗材、医用制氧机等医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为基础。2023年2月15日珠海和佳发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等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显示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与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核健康”)签署《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框架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中核健康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具体内容将以双方正式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和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中核健康与公司就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就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完成其内部决策、报国资委审批备案等相关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参与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正在进行预重整,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针对珠海和佳的受损股民的索赔线索征集,正在进行当中,具体详情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