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个人投资者分红收入个税缴纳,竟涵盖这些复杂情形

揭秘个人投资者分红收入个税缴纳,竟涵盖这些复杂情形"/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分红收入,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确实存在多种情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1. "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以内": -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持股期限超过1年": -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持股人的身份": - 如果持股人是中国居民个人,则按照上述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如果持股人是非居民个人,则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5. "通过机构代持": - 如果个人投资者通过信托、合伙企业等机构代持股票,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机构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由投资者根据实际持股情况自行申报。
6. "股息红利差异": - 如果上市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存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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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分红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做了一些整理,确实还挺复杂的:

  • 个人取得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股息、红利时:
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

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10%。

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股票至转让股票的时间,所以分红的时候证券公司不会代扣税款,而是要等到个人卖出股票时,证券公司根据持股时间来计算扣税。

以股票形式分红的,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税。(但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若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自解禁日起计算持股期限。

  • 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 1 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于 2025-06-28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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