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副业攻略,这几件事,公职人员想都别做!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职业行为受到严格规范,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职人员在从事副业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以下是一些公职人员不能做的副业:
1. "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投资或者变相投资于私营企业。
2. "兼职取酬":公职人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或者从事其他有偿活动。
3. "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或者参与中介活动,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4. "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如不得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利益交换。
5. "利用职权为本人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6. "从事与公务活动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如不得参与房地产买卖、股票交易等活动,这些活动可能与其公务职责产生冲突。
7. "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公职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 "违反规定参加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9.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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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肩扛公共责任,言行举止都受党纪国法严格约束。关于“能不能搞副业”这个问题,其实早有明文规定。有些“兼职”看似能贴补家用,实则是踩了纪律红线的“危险操作”;有些看似普通的“小生意”,其实是破坏公平的“以权谋私”。
今天就掰开了揉碎了说清楚:哪些副业绝对不能碰,哪些又能光明正大做。

这六类副业,碰都别碰!
第一类:偷偷摸摸“当老板”。
当公职人员最忌讳的就是“公私不分”。不管是自己单干开公司、合伙做生意,还是悄悄买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境外注册企业,本质都是拿公权力“喂”私囊。
举个真实例子,某街道干部表面上为企业“帮忙协调手续”,实则入股对方公司,靠政策倾斜赚得盆满钵满,最后东窗事发被双开,这就是典型的“以权换钱”。
第二类:借着“理财”搞内幕交易。
股票、基金、信托这些投资本身不违法,但公职人员要是利用职务便利“捡漏”就麻烦了。比如负责企业上市的干部,提前知道某只股票要重组,赶紧买入等消息公布后抛售,这种“内幕交易”赚的钱,本质上是用公权力“抢跑”。
特别提醒:在证监会、交易所等关键岗位的,连股票账户都不能随便开。
第三类:当“中间商”赚差价。
帮人牵线搭桥收好处费,听着像“热心帮忙”,实则是“权力寻租”。比如某市场监管员,把查扣的违规商品“介绍”给熟人处理,收点“辛苦费”;或者替企业跑项目审批,暗示“加钱才能加快进度”。
这些行为看似“小事”,实则是把公权力变成了“交易筹码”。
第四类:未经批准的“走穴”兼职。
公职人员不是不能兼职,但必须“先报备、后干活”。比如某高校老师想利用周末去培训机构上课,得先向单位申请,批准后也不能领额外工资;要是偷偷在周末去企业当“顾问”,哪怕没拿钱,也可能被认定“影响本职”。
之前就有案例:某街道办主任没打招呼就在企业挂名“顾问”,结果因为帮企业“协调”项目被处分。

第五类:“挂证”躺赚。
把自己的职业资格证(比如一级建造师、注册会计师证)挂在公司换钱,看着“轻松赚钱”,实则隐患重重。一方面,这些公司可能用你的证去接项目、应付检查,万一出了问题,你作为“证书持有人”也要担责;另一方面,这种行为明显违反规定,去年某地就通报了12名公职人员“挂证”取酬被处分的案例。
第六类:擦边球的“隐形营利”。
除了上面这些明令禁止的,还有些“擦边球”行为也得小心。比如用单位资源“顺手赚钱”,把单位的闲置设备拿到市场上卖,或者把掌握的行业数据卖给第三方;再比如借“兴趣爱好”搞变相经营,说是“个人收藏”,实则低价收高价卖文物,这些都会被认定为“违规营利”。

这些副业,合规又能贴补生活!
说了“禁区”,再说说“安全区”。只要不影响工作、不占公家便宜、不涉及利益输送,这几类副业公职人员完全可以尝试。
1. 出力气赚辛苦钱。
比如下班后跑滴滴、周末送外卖、假期帮人搬家。这些体力活不丢人,还能贴补家用。但记得提前跟单位报备,别因为“偷偷跑单”耽误了本职工作。此前某乡镇副镇长开网约车补贴家用,本身没问题,但是利用开会时机,顺带开网约车被举报,丢了位子。
2. 写点东西赚稿费。
喜欢写作的可以给杂志、公众号投稿,擅长总结的能把工作经验整理成书出版。比如某街道工作人员把自己调解邻里纠纷的经验写成案例集,出版社付了稿费,单位还把他树成“学习型干部”。但要注意:别写敏感内容,别利用职务之便“透露内部信息”。

3. 做自媒体“分享干货”。
开通抖音、小红书账号,讲讲职场心得、生活技巧,或者科普专业知识(比如公职人员考公经验、公文写作技巧)。靠流量分成、广告合作赚点钱没问题,但千万别“蹭热点”“博眼球”,更不能发表不当言论。有个税务干部分享“个税申报小技巧”,粉丝10万+,还成了单位的“普法达人”。
4. 用专业技能“接私活”。
会修电脑的去帮邻居装系统、懂设计的接个小公司的logo单、擅长编程的帮小企业做个小程序。关键是服务对象别是自己的管理对象,别用单位资源干活。比如某市场监管员帮朋友的小餐馆设计菜单,全程没动用单位设备,也没跟同事打招呼,这就是合规的“技能变现”。
最后说句实在话
公职人员的副业,本质是“业余时间的合理利用”。既不能“因噎废食”不敢尝试,也不能“钻空子”踩红线。
记住一个原则:赚的每一分钱都要“干净”,用的每一分力都要“合规”。毕竟,守得住“清白”,才能扛得起“责任”;管得住“私心”,才能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