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5000元,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4000元,操作攻略详解攻略在此

沪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5000元,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4000元,操作攻略详解攻略在此"/

以下是一份关于沪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和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操作攻略:
### 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操作攻略
1. "申请条件": - 在上海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 - 车辆注册地在上海。
2. "申请材料": - 车辆购置发票。 - 车辆行驶证。 - 车辆登记证书。 - 个人身份证明。 - 银行账户信息。
3. "申请流程": - "线上申请": 1. 登录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信息平台(http://www.shnepa.com/)。 2. 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 3.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 4.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 - "线下申请": 1. 准备好申请材料。 2. 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指定的服务机构。 3. 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补助手续。
4. "补助金额": - 根据不同车型和充电设施类型,补助金额可能有所不同,最高可达5000元。
### 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操作攻略
1. "申请条件": - 在上海市注册的燃油车。 -

相关内容:

按照最新政策,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外,本市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再给予5000元补助。市发改委发布相关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是谁?申请和审核的程序怎样进行?补贴如何拨付?来看详细说明↓

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具体包括:

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购买新能源汽车,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额度,以此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以下个人消费者:

(1)本市户籍居民;

(2)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上述个人消费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用状况良好;

(2)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购买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使用本市中心城区非经营性客车额度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补助范围

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款所述个人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初次登记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含二手车),开具购车发票,并在本市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车辆用途为非营运的,可以申请充电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消费者,本市给予每人5000元充电补助,补助资金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时产生的电费,也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的电费和服务费,但不得用于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用途。

申请及审核流程

1、受理

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后,可以通过个人账号登录“随申办”(5月3日正式上线),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充电补助资金线上申请,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

(2)申请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时,由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购车发票及相关信息;

(3)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指定银行借记卡;

(4)申请人本市手机号码(须与在上述指定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一致);

(5)完成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车辆牌照号;

(6)审核过程中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登陆“随申办”使用的个人账号必须为本人持有,并经实名认证。确实无法实名认证的,申请人在线提交相关信息后,按照有关要求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指定现场核验。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须与在汽车销售机构登记的车辆购置信息,以及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信息一致。凡是信息不完整、或未经实名认证的,相关申请不予受理。

2、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受理申请后,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以及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信息与车辆购置信息、注册登记信息一致,且属于本实施细则明确的补助范围的,给予审核通过。经比对有以下情形的,退回申请:

(1)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在车辆销售机构登记的购置信息以及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信息不一致;

(2)未在本细则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开票及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3)车辆使用性质为经营性用途;

(4)本次申请以前,申请人已取得充电补助资金。

3、异议复核

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市发展改革委应当及时通过短信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本人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车辆购置发票及销售合同复印件。

市发展改革委收到复核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经复核仍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再受理申请人申请。

4、资金拨付和指定专户

申请人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发展改革委将汇总拟补助消费者信息和金额报市节能减排办;市节能减排办审核同意后下达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定期向市财政局提交经审核确认符合拨付条件的消费者信息及补助金额,并申请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补助资金按月分期拨付至指定账户,每人每月拨付150元,直至累计拨付达到5000元为止。

5、使用

补助资金不可提现,只能用于支付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时产生的电费,或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的电费和服务费。

消费者收到补助资金后,须将指定专户与市电力公司出具的电动汽车充电账户(可用于使用个人充电桩支付)和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注册的支付账户(可用于公共充电桩支付)进行捆绑,指定专户余额可以支付消费者使用上述两个账户发生的费用。指定专户余额不足的,可以用个人自有资金支付。

消费者收到补助资金后,不得将登记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营业性用途。如改变用途的,本市将停止向相关消费者继续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拨付和使用补助资金。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经查实发现存在以下行为的,市有关部门有权追缴补助资金,将相关个人和企业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将有关材料提交司法部门,追究个人或相关企业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

(2)将相关车辆用于非法营运;

(3)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补助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本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解释。本细则有关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市商务委还公布了《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0年4月23日至12月31日,本市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新车,并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哪里申请?怎么申请?详见↓

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摘要)

一、补贴范围

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市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新车,并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补贴政策。新车购买日期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燃油汽车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燃油客车。

报废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到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提前报废,并取得有效的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是指本市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本市《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移登记手续。转让车辆产权必须是4月23日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车辆。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客车是指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机动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凡享受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是指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销售营业执照的企业,并且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上备案。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需通过“随申办APP”“上海发布”公众号或者“上海商务”公众号搜索“购车补贴”,在“车信盟”公众号中按规定登录和填列所需信息,帮助和指导消费者填报申请信息。

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是指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机动车排放标准,所有权人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新客车(不包含新能源汽车),以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是指根据本市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到本市公安部门车辆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并以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消费者,经机动车新车所有权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可以享受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

三、补贴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汽车产权人可以在“上海发布”微信对话框界面回复“购车补贴”,或通过“随申办APP”“上海商务”公众号中搜索“购车补贴”,在“车信盟”平台中按规定填写信息,向市商务委提出申请。(注意:在线申报系统正在紧张调试中,预计近期将上线,敬请关注小布的后续推送信息。)

需要提交的信息包括:

1.车辆产权所有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本人手机号码;

2.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账号,银行账户使用证件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致;

3.旧车车牌号(沪牌);

4.新车车牌号(沪牌);

5.上传购车发票(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填写开票日期)。

上述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需要与车辆产权人旧车报废或转出的信息,以及购新车的信息保持一致,对信息不完整、不相一致或者未经实名认证的,相关申请不予受理。

(二)审核

市商务委在接收申请后,会同第三方大数据平台等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核,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比对稽核,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给予审核通过,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后再次提出申请,必要时可提供书面补正材料(咨询电话:400-820-3152)。补充证明材料包括:

1.对报废后新购汽车的,需提供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对转让机动车的,需提供本市《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新购车辆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新购车辆的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异议复核

对仍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市商务委将及时通过短信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本人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车辆产权所有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须实名认证),本人手机号码;

2.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账号,银行账户使用证件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致;

3.旧车车牌号(沪牌);

4.新车车牌号(沪牌);

5.对报废后新购汽车的,需提供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6.对转让机动车的,需提供本市《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7.新购车辆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8.新购车辆的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市商务委收到复核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经复核仍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再受理申请人申请。

(四)拨付

申请人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商务委汇总后定期向市财政局提交经审核确认符合拨付条件的消费者信息及补助金额,并申请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监督管理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拨付和使用补贴资金。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将客车转出后又转回本市的,应及时退回享受的补贴资金。消费者应承诺享受本次补贴政策的新购车辆不能用于商业营运,并签署《承诺书》。对经查实发现消费者本人或串通他人及企业等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或未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应予以追回,并视情节将相关个人和企业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有关条款进行解释。如有关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自2020年4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目前,“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页面已正式上线。那么,个人申请具体该怎么操作?小松根据市商务委提供的信息制作了攻略。有兴趣的小伙伴可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在线申请。详↓

1、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申请页面。

2、阅读《申请告知书》,勾选相应内容,点击“确认”

3、输入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注: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必须与银行预留的一致。

4、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

5、实名认证成功后,输入新旧车牌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6、勾选相应内容,点击“确认”。

7、完成申请。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一致)方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日期

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01月31日

在线申请流程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文件且与银行卡预留信息一致(《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有效护照及签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银行信息:开户行和卡号(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3、旧车信息:旧车牌号和报废转出证明文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新车信息:新车车牌号和本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5、申请本人手机号码:须保持畅通,且与银行预留一致的手机号码。

申请注意的事项

1、申请补贴须车主本人操作。

2、车主本人必须完成旧车和新车的注册登记手续后,才可以在线申报补贴。

3、身份证件信息与银行卡预留信息必须一致,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

4、凡享受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细则补贴政策。

5、购车车主须提醒汽车企业经销商尽快在补贴申请栏目中“企业报备”提交车辆销售信息,用于车辆信息核对环节。

内容:上海发布

编辑:秦天

发布于 2025-07-0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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