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直播揭秘,网红合约诈骗连环套,7天赔50万惊人内幕
标题:法治在线丨直播7天赔50万?揭秘网红合约背后的诈骗连环套
正文: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红经济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在网红合约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又一个的诈骗连环套。近日,一起因直播7天赔50万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法治在线栏目组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为您揭秘网红合约背后的诈骗连环套。
一、案件回顾
据悉,受害者小王是一名热衷于网络直播的年轻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加入了一个名为“网红培训”的机构。该机构承诺,只要小王加入,便能在短时间内成为网红,获得丰厚的收益。然而,在签订合约后,小王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机构所描述的那样。
二、揭秘诈骗连环套
1.虚假宣传:机构以“快速成名、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年轻人加入。实际上,这些宣传都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加盟费。
2.签订不平等合约:在签订合约过程中,机构故意隐瞒合同中的不利条款,使受害者陷入被动。例如,合约中规定,若直播7天内未能达到指定收益,则需赔偿50万元。
3.诱导消费:机构以提升直播效果为由,诱导受害者购买高价设备、课程等,进一步加大受害者的经济负担。
4.恶意删除证据:在受害者意识到被骗后,机构会恶意删除相关证据,使受害者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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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网络主播成为很多年轻人心中的热门职业,“月入过万,无经验要求,包培训包推广”看到这样的招聘广告,是不是很心动?然而,一男子和经纪公司签约后,仅仅直播了7天,就被公司索赔50万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签约当“网红”
反陷官司被索赔高额违约金
麦芽是一位网络游戏爱好者,偶然间看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正在招聘主播,承诺“保底薪资 5000 元,小白也能上,包培训包推广”。

麦芽:我觉得打游戏挣5000块钱,感觉还挺好的。当时签合同,在一个App上签的,签的时候他总催我,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不想播了,我需要赔钱吗?他说不用,我说好,我签了。

签约之后,麦芽发现公司既没有进行上播前的专业培训,直播时更没有预期的运营支持,直播几天后,因直播时没有一人观看,麦芽提出解约。然而,公司却拿出了他入职时签下的合同,告知其构成违约,按照合同要赔偿50万元违约金,将对他提起仲裁或起诉。

麦芽:我就干7天,让我赔那么多钱,怎么可能?当时签的时候是说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我给他打电话,我说咱们能不能友好协商解约,这时候他就不行了。说给你花钱,包括公司有多少人给你产生服务。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公司将解约费用从50万降到了2万,最终又降到了2500元,麦芽支付后,和公司签订了一份解约协议。
看似普通合同纠纷
实则隐藏诈骗连环套
在这家公司,和麦芽有着相同经历的主播还有好几位,但他们因违约金过高等问题,没有与公司就解约事宜协商一致,之后公司果真将他们告上了法庭。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场看似普通的合同纠纷背后,竟隐藏着一个精心设计的诈骗连环套。
麦芽签约的公司对自家入职的一批签约主播,提起了仲裁和民事诉讼。要求主播支付违约金、赔偿预期收益、支付直播间装修或租赁费用等,金额最多的要求赔偿上百万元。然而,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却发现公司提交的合同暗藏玄机。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下沙人民法庭法官 郭栋佳:这份合同原件在向法庭展示的时候,我们就发现这个合同是经过重复装订的。我们仔细看了这个合同之后,它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与中间三页,从纸张来说,包括字体明显不一样。它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是有签字盖章页的,反而是中间三页是对于双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以及违约责任的一个约定条款。在审理角度来说,这三页恰恰是这份合同的关键。我们有理由相信原告公司应该是对这份合同动了手脚,进行了拼接。
当法官要求公司负责人对此情况作出解释说明时,负责人却在庭后提出了撤回起诉的申请,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法官的警觉。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下沙人民法庭法官 郭栋佳:根据相关的庭审情况以及庭后当事人的种种行为反应来看,他替换证据的行为是确实存在的,我们就认定他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不准许他撤回起诉,根据相关的情况对他作出了处罚20万元司法惩罚的决定。同时我们认为他这里边可能还存在着一种犯罪行为,我们把相关的犯罪线索移送给公安处理。
从薪资引诱到违约诈骗
如何一步步设套
经过司法机关调查,这家公司竟然是一个专门以诈骗签约主播盈利的团伙,从高薪诱惑到违约陷阱,主播们是如何一步步落入公司的圈套中呢?
徐某是这家公司负责人,他在网络上发现主播与经纪公司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便动起了歪脑筋,编织起了“网红孵化”骗局。

骗局总共分三步,第一步:广撒网、不设门槛地招募主播,以保底薪资引诱签订经纪合同。

骗局的第二步是在主播直播的过程中,公司对主播采取“放养”策略,不提供任何运营服务,之后肆意认定违约,让主播被迫或者主动提出解约。

更过分的是,公司还使用“马甲号”冒充用户和主播互动,通过钓鱼的方式诱骗主播产生特定的行为,从而捏造“违约事项”认定主播违约。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超:在主播直播过程中,被告人徐某安排自己的同案人员,以小号的方式加主播的微信作为卧底,向主播打探直播公司的信息,或者私下向主播发送1314、520这种数额的红包,如果主播说出公司的信息或者私下接收打赏,就以此作为主播违约的条件向主播要求索赔。或者主播因无直播收益到其他平台直播,被告人在发现主播在其他平台直播的情况之后,不仅不制止,而且故意纵容以收集主播违约的证据。有主播直播一个月,但是只拿到了40元钱工资。

骗局的最后一步是在主播提出解约的时候,公司拿着之前签订的合同,向主播索要高额的违约金,通过威胁要进行诉讼或仲裁,骗取主播支付赔偿金。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超:被告人徐某等人根据合同,要求主播支付数十万元的高额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要求,经过协商,一般可以以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金额达成了和解。

钱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等人以运营直播为幌子招募主播,通过在合同中暗设苛刻义务条款、隐瞒合同违约条件、设定高额违约金、虚构高额投入清单等设置诈骗圈套,恶意制造签约主播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等情形,并通过对签约主播提起仲裁或诉讼予以施压的方式,获取14名签约主播赔付款22.57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网络主播签约如何防坑
法官提示紧盯三点
当网络主播成为热门职业,许多年轻人怀揣梦想踏入这一领域,却在签约时遭遇骗局,甚至在支付违约金、面临诉讼时仍未察觉自己受骗。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避免落入签约陷阱,法官给出了实用的提示指南。
法官提示,签订合同时重要条款要仔细查看,权利义务要一再确认,不可听信公司口头承诺而盲目签约。

主播在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要紧盯三处。首先,要关注合同中规定的直播时长是否合理。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下沙人民法庭法官 郭栋佳:不仅仅要关注一个月播几天休几天,每天直播时长有多久,还要特别警惕合同中“每天直播8小时起”这样的陷阱,因为8小时和8小时起,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后者是没有时间上限的。

其次,要确保合同中对违约情形有明确的约定。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下沙人民法庭法官 郭栋佳:比如迟播几分钟扣多少钱,直播要符合平台的哪些规定,直播时出现哪些不规范用语、行为会构成违约,这些主要的违约情形,应当明确告知主播。特别要关注“等等”“类似”这种模糊的文字表述,它可能暗藏套路陷阱,大家一定要牢记,重要内容一定要用文字的形式在合同中明确。

最后,要仔细查看解约条款是否遵循权利对等原则。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下沙人民法庭法官 郭栋佳: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仅公司可以任意解约,主播不得解约,一方有天价违约金而另外一方没有限制,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在法律上很可能是无效的。
另外,法官还强调,在面对“无责任底薪”“包推荐包扶持”“高提成”等口头承诺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不要轻易被诱惑。签约前要核查公司的资质、实力,了解公司是否有成功的运营案例,以及是否有民事诉讼或仲裁的过往记录。
9名网络主播被同一家公司起诉
通过刚才的案例,我们再来梳理总结一下骗局的3个步骤。
第一步:靠忽悠,广撒网招募网络主播。
第二步:不闻不问 “放养”网络主播,然后肆意认定违约。
第三步:解约的时候,公司拿着合同,索要高额违约金,达到骗钱目的。
这种骗局在全国多地发生,19岁的晓棠,来自山东菏泽,她也是这类案件中的一名被告。她签约的MCN公司将9名网络主播告上法庭。
当事人 晓棠:我那会正准备考研,在刷抖音的时候有一个人私信我,说他是 MCN公司的,想找我进行签约,看我拍抖音还可以。加了微信沟通的时候,他们说有专业的团队,来帮助我妆造、培训,他们有脚本,有故事的这种拍摄。
公司称有了流量
还可赚丰厚广告费

在沟通的过程中,这家MCN公司也为晓棠规划出了赚钱的路,例如她可以进行好物分享,有人购买她就会获得佣金。如果流量好了,还会有商家主动联系她分享产品,这样就可以赚到上万元的广告费。
但是,晓棠也表示担心,如果做得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吗?对方告诉她,账号由公司提供,如果做得不好,只需要把账号归还给公司就行。
质疑合同条款
公司解释合同并无实质作用

晓棠针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了质疑。比如,合同规定,博主每月直播不少于24天,每天直播的时长不少于3个小时。晓棠因为住在宿舍,没有直播的环境。对此公司承诺晓棠,不需要直播;再比如,合同规定博主每个月更新短视频的数量不得低于30条,对此公司解释说,可以按照晓棠合适的时间来,这份合同只是个模板,没有实质性作用。

当事人 晓棠:从微信上也没有见过面就签了合同。然后就把我拉进了一个他们团队的工作群,里面当时有4个人

双方在线上签好了合同之后,晓棠就被拉进了一个名为“一对一运营服务群”的群聊当中。

当事人 晓棠:当时加了群之后,他们给我发了一些抖音和小红书的违禁词、一些违规事项的注意条款,别的没再给我发。
晓棠加入群聊后,公司的运营人员经常会在群里发一些文档,例如“小红书知识地图”“抖音禁词”“直播话术结构和逻辑模板”等。
社交群里发出费用截图
让网络主播确认
学习了这些文档之后,运营人员还为晓棠约了菏泽当地的摄影师,进行视频的拍摄。每一次拍摄结束后,运营人员都会在群里发一张转账截图,写明这是拍摄服务费用,包含场地费、拍摄人员费用等,并让晓棠进行确认。

当事人 晓棠:他们通知我去准备拍摄,但是也没有给我提供特别专业的设备,我就自己做了妆造,自己坐公交去网红街,我到了那之后就只有一个人。
公司称花钱购买流量
并显示费用截图
晓棠说,自己一共拍摄了三次,公司为她制作了八九个视频。但是,这些视频发布后,涨粉量和播放量都不理想。运营人员告诉晓棠,公司为她投了抖加,也就是花钱为她购买了流量,还把这些购买流量的花费截图发在群里,让她确认。

当事人 晓棠:他们说给我投了抖加,没有什么反响,根本没有人点赞,没有人看,流量特别差。他们跟我说,让我直播会对我的号有好处,流量会多,看的人会多。我说沟通的时候是不要求直播的,但是他们说合同上是要求直播的,但是我还是不太想,所以就拒绝了他们。

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她就被诉至了法院,被索赔违约金、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共26万多元。
除了晓棠,这家MCN公司还起诉了另外8名签约主播,他们有的人和晓棠一样拒绝直播,有的人觉得公司不正规提出解约。他们来自山东、河南等不同地方。
争议焦点
被告是否有权拒绝直播
很快,这些案件陆续开庭审理,争议焦点一个是对于被告拒绝进行直播的行为构不构成违约,再一个是这些相关的费用是否实际进行了支出以及进行支出的话,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
原被告双方围绕着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原告MCN公司认为,他们与被告之间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规定被告应当进行直播,但是被告拒绝履行直播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金。由于被告存在违约的情形,公司为运营账号支出的费用也应由被告承担。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购买抖音账号的费用,每个账号是35000~40000元不等,另外一部分费用是拍摄费用,因为在10月底签约之后,到11月底,和每个被告之间存在2到3次的拍摄情况,他们把拍摄的费用支付给了摄影团队,还有一部分费用是说他们给被告的抖音账号投了抖加。
公司费用支出
是否存在夸大情况
对此,被告晓棠并不认可。她认为,双方之前沟通的时候就已经说好了不需要直播,所以自己并没有违约。至于MCN公司让自己确认的那些费用,是存在夸大的情况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摄影师会带他去一些免费的场所、公园或者一些网红店,完全没有摄影棚这种模式,也没有相关的摄影团队,只有一个摄影师。他们摄影当时的实际体验肯定是不值这么多钱的。

被告晓棠添加了摄影师的联系方式,沟通后发现,摄影师只是兼职,而且是按次结算,每次也就一两百元。
那么,被告到底构不构成违约?原告MCN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怎么样呢?公司发在群里的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首先我们认定他既然在协议上签了字了,这个协议合同关系肯定是建立了,但是虽然合同条款里边约定了说需要进行一定的直播,但是辅以当时他们和原告之间的沟通记录来说,原告这边是明确许诺了不需要直播,无需任何直播。这种情况下,被告虽然拒绝直播,但是不构成违约,所以违约金的情况我们肯定是没有办法予以支持的。
法院:
公司未尽合同义务 费用支出无证明
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法院审理认为,MCN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签约主播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和孵化,而是仅发送几份文档,不足以证明其尽到了培训、孵化的相应合同义务。

针对原告MCN公司主张的购买账号、投抖加、拍摄等费用,法院审理认为,这些费用不符合市场一般价格情况,而且收款主体方身份不明;购买抖加服务的费用,也无法证明公司实际支出了该费用,以及用于主播的账号引流,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魏若男调查发现,2024年2月,这家MCN公司的负责人和另一名股东,在山东又成立了一家开展相同业务的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我们认为这个公司的设立可能存在一定的预谋。我们怀疑他是不是想要用新的传媒公司的名号故伎重施,我们就向原告示明了说怀疑他们注册这个公司可能从注册到最后提起诉讼,都是他们设计好的情况。在我们案件进行宣判之前,原告这边联系了我们,想要对这批案件申请撤诉,我们也向被告这边征求了意见,准许了原告的撤诉。
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后,原告MCN公司提出了撤诉申请。目前,法院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伪装成民事纠纷
企图通过诉讼获取违约金
法学专家认为,这类不良MCN公司的真实目的并不是打造网红,而是为了通过诉讼等手段获取违约金。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表面上合同是一个民事合同,它是一个类似于经济合同代理合同,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去履行合同,把所谓的签约人变成一个网红或者变成一个网络营销师,他的根本目的,签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它签死在这个地方”,只要发现你一点违约行为,就通过诉讼等相关手段获取高额的违约金,所以他当时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后搞违约金。
在法学专家看来,这样目的不纯的合同往往暗藏着一些陷阱,一旦签约,在面临诉讼的时候,官司很难打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重要条款是经过你确认的,你同意的,没有违背法律的现行的强制性规定的,但是为什么说又不公平,因为里面的权利义务是极为不对等的。比如说每天让你播8个小时10个小时,对于MCN公司来说,不用承担任何成本,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了,所以好多素人签了合同,真正履约过程中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当你想毁约的时候发现违约条款非常之苛刻。
签约前要慎重
仔细看合同内容
法学专家提醒,对于想要从事主播行业的年轻群体,要理性辨别MCN公司的专业与能力,衡量自己的时间精力以及合同约定,签署合同前要征求身边师长亲友的意见,不可单单听信MCN公司的口头承诺或抱有侥幸心理。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陈梦豪)